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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

日前,市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研究全市法院贯彻落实举措。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茂和主持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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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举行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既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续篇,也是新征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新篇,是我们党历史上又一重要纲领性文献。全市法院要深刻领会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实践要求、独特优势、职责使命,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强烈的历史主动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福州实践。

会议强调,要强化司法担当。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第一要务,扎实开展营商环境司法评估指标争先进位行动,落细落实惠企安商13条举措,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要聚焦高水平对外开放、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服务保障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先行城市建设,加强对福州新区、自贸试验区、中印尼“两国双园”等高能级平台司法供给,打造涉外涉侨、涉港澳台司法审判高地。要树立“大生态”司法保护理念,推动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做优“湿意闽江 绿韵福地”司法品牌。要发挥福州知识产权法庭龙头作用,巩固拓展闽东北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司法行政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两大协同”体系,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要强化司法作为。全面融入平安福州建设“七大专项行动”,把刑事打击锋芒对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保障全面深化改革的顺利推进。要发挥福州数字金融审执中心作用,持续落实“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十项举措,落实好防范化解房地产、地方债、中小金融机构等重点风险领域的各项举措,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切实防范风险、保障改革。要强化司法举措。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参与地方综治中心建设,完善共治共建共享社会格局。要秉持“如我在诉”,扎实办好教育、就业、医疗、婚姻家庭等领域民生案件,解决好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让有福之州的司法工作更好造福于民。要持续推进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争先进位行动,巩固数据会商成果,加大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清理力度,不折不扣抓落实、实实在在提质效。要强化司法应对。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智慧法院建设,不断推进审判理念、审判机制、审判体系、审判管理现代化。要坚持用改革的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实施新时代“堡垒工程”,提高马克思主义水平和现代化建设能力。要发挥院庭领导“关键少数”作用,加强干部识别培养、择优推荐、选拔任用。要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树立榕法清风正气,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会议强调,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迅速掀起、持续保持学习宣传贯彻热潮。要领导带头学。做到中心组学习与支部学习、集中学习与分专题学习、个人自学与研讨交流相结合,确保学习的时间、精力、组织“三到位”。要融会贯通学。把品质榕法提升工程、正气榕法提升工程有机融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确保中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战略部署在福州法院落地生根。要营造氛围学。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及时宣传推广经验做法和典型事迹,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的浓厚氛围。要求实求效学。要把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同落实当前工作和谋划下半年及今后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成果转化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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