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优化调整市直机关党组织设置,日前,中共福州市委发出《关于优化调整市直系统党组织设置工作的通知》,撤销市直市委办系统、市府办系统、党群系统、宣传系统、统战系统、卫健系统、工信系统、交通系统、建设系统、商务系统、农业系统等11个市直系统党委。市委要求,要加强指导,统一制定市直机关党组织设置优化调整方案,及时研究解决调整中遇到的问题,认真做好撤销后续工作,确保党组织优化调整顺利圆满完成。
为贯彻落实市委要求,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秉持机关党的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大稳定、小调整”和严格规范管理的原则,统一制定了市直机关党组织设置优化调整方案,并召开市直系统党委优化调整工作座谈会,传达市委常委会议和《通知》精神,部署市直系统党委优化调整后续工作。
市直机关党组织设置优化调整主要采取分类划转、减少层级、优化结构的方式进行。市直系统党委撤销后,原11个市直系统党委直属的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群团机关和在榕央企党组织,调整为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管理;原市直卫健系统、工信系统、交通系统、建设系统和商务系统等5个系统党委管理的下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调整为原系统党委挂靠主管单位机关党委管理;原市直系统党委下属的10个行业党委,调整为隶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委托行业党委业务主管单位机关党组织管理。同时,原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直接管理的7个行业党委,调整为委托行业党委业务主管单位机关党组织管理。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就如何做好涉及调整的党组织的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费和党建活动经费上缴划拨、档案及物资移交处置等优化调整后续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作出详细安排。
接下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将严格按照市委通知要求,进一步履行好统一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的职责,强化机关党建压力传导,督促指导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定期对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和重要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推动市委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各项务实举措得到贯彻落实,与市直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形成强大的机关党建工作合力,不断提升机关党的建设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