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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为先

    当前,“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忧、办万家事”活动已经在全市拉开帷幕。深入开展这一活动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推动各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党的宗旨意识,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以民为先理念,在为民担当中谋发展,在为民服务中办实事,在为民解忧中促和谐,全力推动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在更高起点上加快建设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
    坚持民为先,要深怀为民之心。干部对群众的感情“有没有”、“真不真”、“深不深”,是不是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群众心里是最清楚的。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亲民、爱民、为民的思想,真正把人民群众当亲人,摆正自己和人民群众的位置,想明白、弄清楚“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保持赤诚之心、赤子之心,时刻以民为重、以民为先,始终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
    坚持民为先,要深循为民之道。为民之要,在于察民情、顺民意、办民事。要遵循群众工作规律,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沉到基层、进村入户,与群众面对面接触、心贴心交流,了解群众所需所想,感受群众喜怒哀乐,弄清群众盼在何处、难在何处。要顺应人民群众期盼,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从千家万户想办、一家一户难办、困难群众急办、党委政府能办的事情入手,多做雪中送炭之事,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要创新群众工作方式方法,拓宽为民渠道,多推惠民举措,增强利民实效,让群众生产生活更舒心、更开心。
  坚持民为先,要深尽为民之责。“民之所忧,我之所思;民之所思坚持民为先,要深尽为民之责。“民之所忧,我之所思;民之所思,我之所行。”要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认识,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扎扎实实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要以让群众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加幸福为目标,把精力更多地向民生改善方面倾注,把财力更多地向民生建设领域投放,把公共资源更多地向基层一线倾斜,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谋利造福,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来源:2013年7月2日《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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