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一任,理应造福一方。俗话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讲的就是这个道理。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唯有心里装着人民,凡事想着人民,一切为了人民,才能真正履好职、尽好责。
为官要系为民之情。感情决定立场,决定价值取向,决定工作力度。心里没有人民,没有对群众的真情热爱,就不可能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行动,就失去了做好本职工作、尽好为官之责的内在动力。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的群众观点,始终站在群众立场上想问题办事情,始终保持心系群众的满腔热情,坚持把服务群众、造福百姓作为最大责任,真正做到立身不忘为民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
为官要抓为民之要。发展是最大的民生,没有发展的民生是无源之水。只有经济发展了,社会进步了,才能为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因此,对各级领导干部来说,为民最核心的就是要谋发展、抓发展、促发展。我们要牢牢扭住发展第一要务,始终突出发展主题,围绕构建美丽福州、实力福州、幸福福州,突出产业发展,深化改革开放,着力城乡建设,提升幸福指数,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百姓。
为官要务为民之事。为官之责,说到底就是要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养老、就学、就医、住房等方面入手,着力察民情、听民意、解民忧、纾民困,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真正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去,把成效体现到群众得到的实惠上去。各级领导干部应始终牢记为民服务的宗旨,为民多办实事、争办好事、敢办难事,既要做好锦上添花的事,更要做好雪中送炭的事,确保办一件成一件,努力在解决人民群众一件件的小事中,成就为人民服务这件大事。
(来源:2013年5月17日《福州日报》“乌山新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