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学习文选

中共福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共福州市委 《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

市直各系统党委、有关企事业单位党委、各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各县(市)区直机关工委: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共福建省委印发的《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闽委〔2011〕4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市委于近日下发了《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细则》(榕委〔2012〕9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市委《实施细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和落实市委《实施细则》的重要意义
  新修订的《条例》贯穿了中央对机关党的工作的新要求,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是指导、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机关党的工作提供了必须遵循的基本规范,为全面推进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提供了新的视角与动力。市委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的主线,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的新要求,以中央《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为依据,结合我市实际,在认真总结我市机关党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吸收近年来福州机关党建工作的创新成果,制定了《实施细则》。市委《实施细则》对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规范性,对于调动各级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进一步推进省会城市机关党的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确保机关党建始终走在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推进市直机关“五大工程”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直各级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从政党建设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增强机关党建意识,切实抓好中央《条例》、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细则》的学习、宣传、贯彻和落实。
二、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学习、宣传、贯彻和落实市委《实施细则》,要着重理解和把握以下七个方面基本内容:
  一要理解把握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机关党组织的地位作用,特别是《实施细则》提出的围绕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本部门(单位)的中心工作,紧扣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履行好《条例》规定职责,发挥好领导、协助和监督作用的要求。二要理解把握机关基层党组织的科学设置,认真落实机关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以及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设置和班子配备的有关规定,落实好专职党务干部的配置,切实做好换届、党代表任期制等工作,选好配齐基层党组织班子,确保班子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三要理解把握对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工作,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常态化、长效化等方面的新要求。四要理解把握对机关党内民主建设以及加强党内监督等方面的措施要求,进一步保障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民主和党务公开,不断完善党内选举制度。五要理解和把握加强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和任务,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创新工作方式、推进品牌建设、强化督促检查,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和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六要理解和把握如何从选人用人、关爱推优等方面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切实重视、关心、培养和使用机关党务干部。七要理解和把握关于单位(部门)党组(党委)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党组(党委)一把手是单位(部门)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理顺群团组织关系以及经费保障等方面的新内容、新要求,并抓好贯彻落实。
  三、精心组织,做好《实施细则》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实施细则》是市委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加强党的建设要求的重要文件,市直各级机关党组织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市委《实施细则》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中心工作相结合,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统筹安排,列入机关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行周密安排部署,做到组织有力、宣传到位、学习深入、职责明确、整改到位、成效提升,确保《实施细则》规定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深入学习宣传。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制定学习和宣传方案,将其列入本单位(部门)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必学内容,并通过宣讲解读、举办专题培训班、“三会一课”等形式,利用简报、宣传栏、网站、电子屏幕等各种宣传手段,组织好学习宣传,努力使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掌握主要精神、机关党务干部熟悉各项规定、机关党员干部了解基本内容。
  三要抓好贯彻落实。各单位机关党组织要在党组(党委)的指导下,认真抓好落实,要对照《实施细则》提出的各项规定要求,逐项梳理、认真对照,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要认真研究本单位(部门)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提出贯彻意见。对符合《实施细则》规定的已有制度和措施,要继续抓好落实;对《实施细则》作出明确规定但没有执行到位的,要抓紧落实;对《实施细则》提出的方向性要求,要积极研究探索,倡导创新。
  市直各机关党组织和各县(市)区直机关工委学习宣传贯彻情况,请及时报送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将加强对市、县机关党组织贯彻执行《实施细则》情况的调研与督查,并将其作为年度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绩效考评和评选市级“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的重要内容,市直各机关党组织也要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及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报告。各级机关基层党组织也要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实施细则》情况列入年度党建工作汇报的主要内容。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将适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向市委汇报。
中共福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3年1月7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