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学习文选

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制度〉等六项促进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市国资委政治部,市委金山工业集中区工委综合处,闽江学院党委组织部:
  近日,省委组织部印发了《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制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接受群众评议制度》、《选树和宣传基层先进典型制度》、《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制度》等六项促进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制度,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就抓好贯彻落实提出如下意见:
  1、深入学习领会,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是巩固和扩大创先争优活动成果,推动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举措。省委组织部印发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制度》等六项制度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成功做法和经验的系统总结,对于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创先争优活动成果,推动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激发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的内生动力,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推进福州科学发展新跨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六项制度的学习贯彻,将其纳入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与学习贯彻即将召开的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第九次、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全面实施“两规划一方案”和继续打好“五大战役”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大力推进农村、社区、非公有制企业和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试行)》结合起来,努力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中取得新成效。
  2、结合地区(部门)实际,建立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践,坚持务实管用、突出重点、集思广益、创新完善,认真总结提炼创先争优活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把创先争优与中心任务、日常工作和岗位职责融为一体,围绕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党员群众全员参与,切实把基层认可、群众欢迎、能常态运行的经验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基层党组织要从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实际出发,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党支部、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目标,将全面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提出的努力提高党支部“五个一”建设水平的要求与落实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建设的要求结合起来,确保每个党支部至少建立一项创先争优制度。
  3、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制度建设落到实处。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作为抓好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县(市)区党委要认真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加强对建立创先争优制度的领导和指导。基层党委要具体抓,既要指导党支部建立务实管用的创先争优制度,也要切实加强自身创先争优制度建设。要结合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和深入开展“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和“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活动,结合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建设,统筹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对建立创先争优制度情况督查指导,定期考核制度实施情况,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切实改进薄弱环节。
  附: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制度》等六项促进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制度的通知
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
2012年11月6日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制度》等六项促进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制度的通知
现将《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制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接受群众评议制度》、《选树和宣传基层先进典型制度》、《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制度》等六项促进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这六项制度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成功做法和经验的系统总结,对于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创先争优活动成果,推动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激发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的内生动力,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六项制度的学习贯彻,把这些制度纳入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并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加以落实。要将贯彻落实六项制度与学习贯彻即将召开的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全面实施“两规划一方案”和继续打好“五大战役”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大力推进农村、社区、非公有制企业和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试行)》(闽委办发〔2012〕6号)结合起来,努力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中取得新成效。要加强对六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在实践中进一步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有效措施和办法。要注意总结基层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使各项制度不断健全完善,进一步推动全省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持续提升。
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制度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广大党员干部的重要职责。为切实践行党的宗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推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化“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活动,在直接联系群众中进一步转变作风、增进感情、锤炼党性,提高能力,更好地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促进和谐。
  二、主要任务
  1、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2、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采取实地蹲点、驻村入户、“解剖麻雀”、随机调研等办法,深入田间地头、企业车间等生产一线,面对面与群众开展交谈交往,广泛了解情况,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向上级反映群众意见和建议。
  3、为基层群众办实事好事。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关心和解决群众利益问题;帮助基层群众理清发展思路,落实发展举措;帮助基层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帮助基层组织夯实基础。推动农村“168”、社区“135”、非公有制企业“三五”等党建工作机制、模式和方法,以及农村“五要”工程等在基层的实施,帮助基层组织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提升基层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
  5、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基层。结合部门工作职能和特点,主动对接基层、靠前服务、抓好落实,切实把上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本地本单位的各项部署、措施和工作任务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群众。
  三、方式途径
  1、走访调研。各级领导机关的党员干部每年要抽出一定时间,带着课题、带着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调查研究。省级领导班子成员到基层走访调研每年至少1个月;市县两级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2个月;县级以上机关单位领导干部每年至少1—2个月;乡镇(街道)党员干部要把入户走访调研作为经常性工作。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要撰写1-2篇有深度、有分量的调研报告,并促进调研成果转化运用。
  2、接访下访。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和工作分工,落实好接待群众来访制度,通过开门接访、联合接访、预约接访、主动下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等方式,认真听取群众诉求和意见建议,尤其要到项目多、矛盾多、问题多的地方,切实帮助协调解决问题。市级领导干部每人每季度、县(市、区)领导干部每人每月应安排1次接访活动;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每人每月应安排2次接访活动。
  3、蹲点联系。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应建立民情联系点。省级领导干部每人联系1个县(市、区),并联系其中1个村(社区)。要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安排县级以上机关干部深入农村、社区、企业等基层单位,每年下基层驻点时间5-7天。机关党员干部到农村驻点的,提倡驻村住户,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
  4、结对帮扶。机关党组织与基层党组织开展联创联建,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参加基层党组织活动,采取“一帮一”等方式,与生活困难的党员、群众结对子、交朋友,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树立信心,提高技能。市厅级领导干部每人联系贫困户不少于2户,县处级及其以下干部每人联系不少于1户。
  5、挂职任职。有计划地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到条件艰苦、环境复杂的地方挂职或任职。继续选派机关党员干部驻村任职,选派单位每年应同时安排本单位一定数量的干部到驻点村帮助工作。
  6、志愿服务。各级党组织要经常开展党员干部献爱心、送温暖等活动。党员干部要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和所在社区公益活动,充分发挥个人特长,服务社会和群众。
  四、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书记负总责、亲自抓,领导班子定期研究部署,同时要建立健全协调联动解决问题等工作机制,做好群众意见建议的跟踪、落实和反馈。
  2、营造浓厚氛围。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培树先进典型,推广成果经验,注重示范带动,切实营造浓厚氛围。
  3、严格纪律要求。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要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坚持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不参加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活动,不做违背群众意愿、侵害群众利益以及有违当地风俗习惯的事情;不扰民、不增加基层和群众的负担。
  4、强化督查考评。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开展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的督查考评。党员干部所在机关和基层单位要建立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台账。要把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列入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评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目标,健全完善公开承诺制度,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把公开承诺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融为一体,落实推动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的目标任务。坚持服务群众,认真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把联系和服务群众作为公开承诺的重要内容,突出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坚持立足岗位,把公开承诺事项融入岗位职责、化为岗位行动,在承诺中甘于奉献,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
  二、主要内容
  基层党组织要重点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本单位党的建设、业务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服务群众、为民办实事等方面作出承诺,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党员承诺内容要体现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等方面的要求,农村、社区、企业、机关、学校等各领域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结合自身实际和岗位特点作出公开承诺。
  三、方法步骤
  每个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公开承诺,一般按照以下程序和方式进行。
  1、提出承诺。承诺一般分为年度承诺和即时承诺两种。年度承诺可在每年年初结合工作部署提出,即时承诺可根据阶段性重点工作、临时性任务或在遇到突发性事件时提出。承诺事项要具体明确、实在可行。党员承诺事项要经所在党支部审核。
  2、公示承诺。承诺事项确定后,可在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或在基层组织党务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局域网等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3、履行承诺。按照承诺事项的完成时限,制定具体措施,认真履行承诺事项,切实兑现承诺内容。各级党组织要加强跟踪指导,上级党组织要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要对党员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没有按时完成承诺事项的要及时提醒和帮助。党员之间要相互学习交流,提高履行承诺的自觉性。
  4、评议承诺。结合党员日常组织生活和年度民主评议等,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群众测评、领导点评等方式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承诺践诺事项进行综合评议。个人自评要就承诺事项完成情况如实汇报,做到实事求是;党员互评要相互学习借鉴,取长补短;群众评议要努力扩大参与面,认真听取意见建议;领导点评要客观公正,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评议结果要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把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制度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精心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切实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履行承诺提供必要条件。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公开承诺,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坚持分类指导,结合不同地域、不同行业基层党组织实际,根据不同群体、不同岗位党员特点,统筹抓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工作。加强督促检查,采取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落实承诺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公开承诺落实不好,群众不满意的,要求限期整改。强化舆论宣传,大力宣传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的重要意义,认真总结公开承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广先进典型,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认真践诺,取信于民。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接受群众评议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接受群众评议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目标,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充分相信群众、紧紧依靠群众,畅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渠道,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置于广大群众监督之下,接受群众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履行职责、兑现承诺、发挥作用情况的评议,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形成群众参与有序、监督有力、评价客观的良好局面。
  二、评议内容
  对基层党组织评议的主要内容: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承诺践诺情况,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情况,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
  对党员进行评议的主要内容:立足岗位履行职责情况,承诺践诺情况,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
  三、评议方法
  群众评议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与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相衔接,与干部年度考核、党员民主评议、行风评议等工作相结合,也可结合重点工作、临时性任务或处理突发性事件的完成情况进行专项评议。
  群众评议工作原则上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上级党组织可派员参加下级党组织的群众评议。参加评议的人员主要是本地本单位的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也可将范围扩大至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评议方法要简便易行,一般可采取会议的方式,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上门走访、问卷调查、网络评议等评议方式,拓宽评议渠道,确保评议质量。
  群众评议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1、征求意见,开展自查。基层党组织在广泛调查走访、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行自查,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形成书面自查材料。党员对个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小结。
  2、召开会议,进行评议。党组织负责人通报党组织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党员自我介绍个人履行职责情况,与会人员分别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评议。
  3、通报情况,整改提高。以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反馈评议结果,或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对群众评议过程中反映的问题,深入查找原因,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落实。
  四、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县(市、区)党委要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做到每个党支部和每名党员都接受评议。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指导工作、带头接受群众评议。要加强分类指导,区别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党组织和不同层次、不同群体党员的特点,科学确定评议内容,灵活运用评议方法。要注重结果运用,将群众评议结果与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结果相结合,作为党组织和党员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和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要加强宣传引导,认真总结提炼群众评议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将受群众欢迎、群众评议满意度高、能常态运行的做法用机制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选树和宣传基层先进典型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选树和宣传基层先进典型工作,通过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教育、引导、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突出基层一线,注重从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生动实践中选树和宣传具有时代特征、体现福建精神的先进典型,特别是从生产、工作一线和艰苦地区、平凡岗位中选树培育一批叫得响、立得住、推得开的先进典型,让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学有榜样、赶有方向,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
  二、主要措施
  1、及时发现先进典型。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了解掌握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每年要组织力量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切实掌握先进典型的有关情况。通过开展“闪光言行”、“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心目中的好党员”、“身边的感动”等活动,发动群众推荐身边典型。每个基层党组织每年至少要向上一级党组织推荐1名优秀个人,每个基层党委每年至少向上一级党委推荐1个先进集体和2名优秀个人。对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应对重大事件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及时上报。
  2、积极选树先进典型。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先进典型的培育计划,制定具体的培养措施,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省一级每年培育和选树5个全省先进县(市、区)党委、100个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50名全省优秀党组织书记、50名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农村、社区、企业、机关、学校等领域要通过评选“十佳党支部书记”、“十佳党员创新创业人才”、“十佳党员服务标兵”、“十佳党员道德模范”等活动,大力选树在平凡岗位和日常生活中涌现出来的身边先进典型,努力推出新时代的创先争优群英谱。
  3、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现代远程教育网、党员电化教育、党建信息网和手机短信平台等的作用,广泛宣传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营造创先争优浓厚氛围。每年要集中推出和宣传一批重大典型,通过先进事迹报告会、巡回报告团等形式,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切实增强重大先进典型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4、大力表彰先进典型。要在“七一”等重大节日和其他专项活动中集中评选各类先进典型,大力表彰基层先进党组织和优秀个人。对那些在打好“五大战役”、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处置群体性事件、扶贫援建、抗灾抢险等重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和重大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要关心和爱护先进典型,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让先进典型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
  5、学习推广先进典型。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学先进、见行动、作贡献活动,通过承诺践诺、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对照先进典型找差距、明方向、定措施,并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比学习、比工作、比贡献,在落实“两规划一方案”和打好“五大战役”、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中建功立业。市、县(区)党委每年要召开一次先进典型经验交流会,对总结推广先进典型作出部署。结合年度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年终工作总结等,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学习先进典型情况进行评议,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落实。
  三、组织领导
  选树和宣传基层先进典型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密切协作,切实把选树和宣传基层先进典型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把选树和宣传基层先进典型工作列入各级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探索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办法,考核和评价各级党组织选树和宣传基层先进典型的实际成效。各级党委组织和宣传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力抓好先进典型的树立、表彰和宣传推广工作。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县乡党委书记要带头抓好先进典型的发现、培育和宣传推广工作,并把它作为个人党建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
  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党群共建,将群团组织选树和宣传基层先进典型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规划,统筹研究部署,同步督促检查。工青妇组织要根据自身特点和形势任务的需要,广泛开展选树和宣传基层先进典型活动。要坚持党内带党外、党员带群众,以党组织和党员选树和宣传基层先进典型的生动实践影响群众、感染群众、引领群众。
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工作,深化党内民主,推进党内和谐,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内生动力,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和落实党员主体地位,通过政治关怀、思想关心、精神激励、物质帮扶,进一步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归属感、责任感,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二、方法途径
  1、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谈心活动作为一项常规工作,及时掌握党员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做好消除疑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增进团结的工作。采取分层分级开展谈心活动,基层党委书记每年至少与所属党支部(总支)书记谈心一次,基层党委副书记、委员每年至少与所属党支部(总支)委员、党小组长、党员骨干谈心一次,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与本支部的每一名党员谈心一次。设立党员领导干部接待日,并通过“12371”党员咨询服务等热线电话、设立意见信箱、建立网上交流平台等形式,畅通党员领导干部直接听取党员意见建议的渠道。
  2、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每年元旦、春节、“七一”等重大节日,各级党组织要集中对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进行走访慰问,广泛发动党员干部参加“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在党员患病住院、家庭成员去世、家庭受灾或发生意外、生活遇到特殊困难、有较大思想波动时,党组织负责人必须进行走访慰问。在党员的入党纪念日,所在党组织应当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通过送“入党生日贺卡”、召开党员会、与其谈心谈话、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为党员过“政治生日”。党员亡故时,在尊重党员遗愿和亲属意愿的前提下,由所在党支部为其举行一定形式的吊唁活动。
  3、深化结对帮扶。进一步健全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结合开展“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活动,普遍推行机关党组织同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党组织联创联建,组织党员干部与生活困难的党员、群众结对帮扶,以党内帮扶带动群众帮扶。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等部门单位的党组织至少确定一个基层党组织作为帮扶联系对象,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至少联系一个薄弱基层党组织和一名生活困难党员或老党员。
  4、扶持党员就业创业。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党员教育培训“十百千万”工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党员创业就业培训中心作用,开展党员培训需求调查,研究制定党员创业就业培训计划,采取日夜校、长短班、送教上门以及远程教育培训等多种方式和手段,推进党员创业就业培训的全面开展。积极做好党员创业就业培训成果的转化和后续服务工作,为党员创业就业提供政策、技术、资金、项目和信息等服务,提高党员带头创业就业和带领群众奔小康本领。
  5、做好基层党务工作者激励保障。对正常离任且已连续任职9年以上或累计任职15年以上的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其他基层单位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比照同职现任人员收入,按一定比例定期发放生活补贴,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承担。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人身意外伤害补贴、大病医疗补助和补充养老保险等综合补充保险制度。关心爱护长期在一线和艰苦岗位工作的党员和基层干部,把基层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纳入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符合条件的及时提拔使用。加大从优秀的村、社区党务干部中培养、选拔乡镇(街道)领导干部、考录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力度。
  6、定期开展表彰奖励。各级党委要定期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组织书记等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奖励。对在打好“五大战役”、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处置群体性事件、扶贫援建、抗灾抢险等重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和重大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专项表彰。受县级以上党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享受同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按照相应奖励标准发放奖金,奖金从各级党委留存党费支出。探索为高党龄(50、60、70年等)党员颁发纪念章或荣誉证书等措施,激励广大党员珍惜荣誉。
  7、关心关爱老党员。为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发放定额生活补贴,并对照优抚对象生活补贴的增长幅度,逐步提高补贴标准。对享受生活补贴的老党员,所在党组织要确定专人联系。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建立老党员健康档案,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免费体检。
  三、组织保障
  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工作深入开展。
  1、成立工作协调机构。依托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成员单位作用,建立由党委组织部牵头,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和单位共同参加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工作协调机构。书记要主动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都要参加协调机构,经常性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2、设立党员互助基金。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要设立党员互助基金,帮扶救助困难党员。各级财政要把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根据党员数量比例核拨专项经费,同时通过采取“党费拨补、党员捐赠、社会捐助”等办法筹资,并积极创新募捐形式和机制,不断壮大互助基金规模。对于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工作经费确有困难的县(市、区),地方财政要通过转移支付的形式给予适当补贴。制定互助基金的管理使用办法,明确资金用途、使用范围、申请办法和拨款程序,严格实施监督,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3、建立党员服务网络。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党员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以市、县、乡、村四级党员服务中心站(点)为基础的党内关怀帮扶活动网络,并积极拓展服务功能,通过组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多种形式,为广大党员群众提供就业咨询、生活求助、权益保障等服务。
  4、健全长效运行机制。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帮扶生活困难、家庭变故、遭遇灾害、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党员情况管理台帐和信息库,进行动态管理,逐步实现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工作在党员中全覆盖。加强监督检查,把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实行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和结果定期反馈。
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制度
  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健全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中办发〔2006〕21号)精神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专项述职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书记作为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乡镇党委书记作为“直接责任人”的职责来开展,通过“书记抓、抓书记”,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体系,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述职对象和内容
  述职对象主要包括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县级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投资区)党工委书记(以下简称县乡党委书记)。
  述职内容主要围绕年度基层党建工作重点进行,一般包括:
  1、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县乡基层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落实措施,以及组织实施的情况。
  2、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领导和指导基层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的情况。
  3、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特别是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的情况。
  4、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教育、培训、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5、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建设,选树各领域先进典型,总结和推广基层创造的经验做法,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情况。
  6、建立有效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干部,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等情况。
  7、经常性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解决问题,以及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的情况。
  三、述职方式和步骤
  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主要采取会议述职的方式进行。会议述职每年组织一次,一般安排在本年年末或次年年初。结合重点工作,也可适时组织专项述职。
  主要步骤是:
  1、述前准备。述职会议召开前,各县乡党委书记对照述职的主要内容和基层党建工作的年度目标任务进行全面自查,总结工作经验,查找问题不足,深入剖析原因,提出对策思路,认真撰写述职报告。报告应突出县乡党委书记的主体责任,紧扣履行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突出介绍开展党建工作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应避免书记述职变成班子汇报或工作总结。
  2、组织述职。述职会议由上一级党委书记主持。各县乡党委书记根据自查、总结情况,向上一级党委常委会述职。党委常委会召开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会议时,同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列席,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派专人参会。同时,还可邀请部分同级党代会代表列席。
  3、综合评议。述职结束后,上一级党委书记结合述职汇报和平时了解情况,进行逐个点评,重点突出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履职情况的总体评价、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改进的工作和要求等方面;其他参会人员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对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并可提出意见建议。
  4、述后整改。将综合评议情况和结果以适当方式通报,并告知述职人。县乡党委书记根据上一级党委提出的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并列入下一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计划。上一级党委通过定期、不定期抽查或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
  四、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制度的落实,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组织好述职各个环节、各个步骤的工作,具体述职工作由各级党委常委会组织实施。要进一步增强“书记抓、抓书记”的意识,加强对述职综合评议结果的运用,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县乡党委书记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县乡党委书记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做到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形成抓基层党建工作的动力机制。对评定为“基本称职”的,上一级党委书记要及时对其进行谈心谈话,分析原因,促进整改。对评定为“不称职”的,要及时进行组织处理。要及时总结、推广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用以指导面上工作。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