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系统党委、有关企事业单位党委、各机关党委(总支、支部):
为贯彻落实杨岳书记在市委常委会听取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机关党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今年全市机关党的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市直机关创先争优活动,经研究,决定结合“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开展创建市直机关党建品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创建机关党建品牌活动,是今年机关基层组织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各基层组织自主抓好党的建设的一个载体。创建活动要遵循党建工作的基本规律,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目标,探索创新符合时代特点的机关党建工作新模式、新办法,使创建党建品牌成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和自主工作平台;要总结借鉴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使机关党建品牌成为创先争优长效机制的重要载体和宣传示范阵地;要探索党建工作服务中心工作的新方式新途径,充分发挥党建工作促进本部门(单位)中心任务完成的推动作用;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增强机关党员干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意识,探索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新领域,使机关党建品牌成为促进机关和谐、受党员欢迎、受群众赞誉、受组织信任工作平台和党建工作新亮点。
二、规范内容
机关党建品牌要有品牌名称、定位、内涵、价值、个性风格、工作示意图、工作路径、工作模式、评价体系等诸要素,应具较强的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与渗透力,并能起较大的示范作用、导向作用和辐射带动作用,较高的党员群众认同感和鲜明时代特点,并达到“五有”标准:
(一)有鲜明的品牌名称。品牌名称围绕中心、准确清晰、简短有力、形象贴切,叫得出、叫得响,能充分体现本部门(单位)机关党建专项工作的本质特点和核心要求。
(二)有具体的创建措施。有明确的品牌创建定位、目标、长期创建规划和年度创建计划,有明确的品牌工作示意图(可参考附件2),有具体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措施,有负责创建工作的党组织和责任人。
(三)有丰富的创建载体。有符合新形势特点、特色鲜明、富有实效的创建载体,可形成直观的品牌路径图,达到党组织积极引领品牌创建,党员踊跃参与品牌创建,群众广泛支持品牌创建的效果。
(四)有深刻的工作内涵。创建目标能体现创先争优的要求,创建内容能体现党建工作和党员干部群众的需求,创建理念能反映先进的管理方式、目标体系和文化内涵。
(五)有较强的影响力。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好,得到干部群众普遍认可,单位与社会满意度高,具有示范导向和辐射带动作用,可形成经验总体介绍,并能在市直机关产生影响,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形成社会共识,得到党员群众认可。
具体要求是:要有体现单位、系统特色与时代精神风貌的机关党建品牌内涵、名称;有创新型的机关党建品牌理念与机关文化,有良好的工作与服务措施;建立科学长效的机关党建工作流程,有完善的品牌管理体系和与之相适应的机关品牌建设监督保障考核评价机制;本机关年度工作及党建工作绩效管理考核合格,创建工作在本系统、行业或社会上具有明显的示范带头作用,创建经验被主管部门、行业与系统等推介;机关党建品牌得到工作、服务对象和社会普遍认可和肯定,有一定的知名度、美誉度、信任度、可操作度;要通过品牌建设推进本单位、系统各项业务工作开展,并提升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建设队伍成效明显。
三、方法步骤
机关党建品牌形象是表现、管理是基础、文化是灵魂、创新是活力、服务是支撑、公认是标准。创建党建品牌活动要在认真总结党建工作经验和方法的基础上,按照品牌培育、品牌申报、品牌认定、品牌授予的步骤进行。
(一)品牌培育。认真总结本部门(单位)党建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用品牌理念和标准进行理论概括,集思广益,多方论证,科学确定党建品牌的名称、内涵和理念,力求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社会认可。要精心制定品牌创建方案,完善品牌创建工作流程,明确创建责任,积极开展创建活动。要与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年”、廉政文化建设和“三结对三服务”活动、“双争”活动、创建“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等相结合,体现福州机关党建特色。
(二)品牌申报。党建品牌要逐级申报。市直各系统党委、直属机关党组织要负责培育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建申报工作,同时,做好审核和汇总工作,并严格把关,确保申报品牌的质量。不定时开展申报工作,成熟一个申报一个,申报单位要填好《福州市直机关党建品牌申报表》(附后)集中于每月上旬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今年品牌申报总体于10月30日前完成。学习型党组织品牌申报工作按照榕直工委〔2012〕25号文要求开展。
(三)品牌认定、授予。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将对上报的基层党建品牌创建对象分批进行初审,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考评,提出“十佳品牌”和“特色品牌”初步名单,在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公示后统一授牌命名。
四、组织领导
打造机关党建品牌要着力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树立机关形象、提高机关公信力;着力于深化绩效管理,创建文明平安高效的机关;着力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促进机关和谐和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着力于转变机关效能,推进机关管理工作与服务中心大跃升;着力于推进品牌城市建设,全面提升机关精神与城市核心竞争力。党建品牌创建工作是市直机关党的建设一项全新工程,是基层党组织自主开展符合本系统本单位实际的党的工作有效载体。市直各级机关党组织要把创建机关党建品牌活动作为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确保“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按照紧扣中心,自主选择,突出特色,确保实效,少而精、精而亮的要求,积极探索创建机关党建品牌的方法和机制,真正创出活生生、管用的机关党建品牌,创出福州机关党建工作的特色。
(一)落实领导责任。市直各级机关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结合各自实际,精心自主培育各具特色的党建品牌。要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机关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谋划、抓创建,确保党建品牌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和公开栏、宣传栏、简报等阵地,采取基层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创建党建品牌的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效,强化品牌推介,切实扩大党建品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不断扩大党建品牌在党员群众中的知晓率、影响力和凝聚力。
(三)加强动态管理。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将把党建品牌创建工作纳入机关党建年度绩效考核,作为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考核的重要指标,今后没有党建品牌的单位将不作为评选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的考虑对象。党建品牌实行动态管理,一年一复核,一年一检查,一年一提升,对经检查考评名不副实的,将取消其党建品牌称号,同时取消相关的党建工作荣誉称号,以确保党建品牌的质量,使党建品牌成为引领党建工作创新发展的旗帜。
中共福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