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和市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开展以“保持党性纯洁、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扎实做好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工作,促进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从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保持清正廉洁、严明监督纪律五个方面,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始终保持党的性质和宗旨,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努力创造敢为能为有为的发展环境,为建设开放、文明、和谐、幸福的新福州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内容
当前,福州正处于推动科学发展新跨越的关键时期,各级各部门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抓作风、抓效能、抓环境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以“保持党性纯洁、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经常在党员中开展维护党纪、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践行党的宗旨,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要加强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纯洁。要以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重点,坚持加强作风养成与加大作风整顿力度相结合,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等问题,保持党员、干部作风纯洁。要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保持党员、干部清正廉洁。要建立健全党员权利保障机制,及时受理党员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各项民主权利正常行使,大力弘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良好作风,进一步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努力形成有利于保持党的纯洁性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时间
2012年2月至12月。
四、参加对象
本次主题教育活动的参加对象为全市党员干部,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
五、活动安排
主题教育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领会阶段。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组织学习反腐倡廉各项规定。在学习内容上,要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廉政准则>实施办法》、《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责任制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问责暂行规定》)、《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及《公务员法》等。在学习形式上,既要发动本单位党员干部个人自学,也要通过组织举办专题学习会、专题讲座、辅导报告等形式深入学习。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在党员干部中讲授一堂以“保持党性纯洁、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的廉政教育党课;要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就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及《<廉政准则>实施办法》等廉政规定举办一场学习辅导报告。市纪委、监察局将把《廉政准则》、《责任制规定》和《党内监督条例》等反腐倡廉规定汇编成册印发给全市各单位,以供学习使用;并将组织对全市党员干部学习反腐倡廉有关规定的内容进行测试和知识竞赛,以检验教育活动的成效。
(二)分析检查阶段。各级各部门的党员、干部要在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民主生活会、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等,认真分析检查自己的言行是否遵循了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规定。对照《廉政准则》,分析检查自己是否严于律己、洁身自好,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做到“八个禁止”和“52个不准”;对照《公务员法》,分析检查自己是否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遵守16项公务员职业纪律;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对照《问责暂行规定》,分析检查是否具有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是否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兢兢业业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要对照《责任制规定》,分析检查是否存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具体、考评问责不及时、反腐倡廉工作弱化等问题,是否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履行自身职责,真正做到“一岗双责”。
(三)整改提升阶段。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分析检查,剖析挖掘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纪律上存在的不符合党的性质、党的宗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整改方向,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做好整改工作,进一步推动作风真转变、环境真优化、工作真落实,努力开创清新扑面的政务风尚。通过整改,提升党员干部思想的纯洁性、队伍的纯洁性、作风的纯洁性,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提升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保持清正廉洁。通过整改,切实强化执行力,以优良的传统引领执行力,以严明的纪律保障执行力,以务实的作风体现执行力,以执行力大提升推动工作大落实、促进作风大转变;通过整改,坚决破除“熟人经济”,确保制度“真管用”、运行“真公开”、监督“真到位”,推动政务的民主化、规范化、公开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整改,严肃整治“庸懒散”,坚持岗位责任化、监督常态化、追究过程化,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通过整改,保护干事创业激情,支持先行者、宽容失误者、追究诬告者,努力在全市形成“个个敢担当、人人忙干事”的生动局面。
六、几点要求
(一)精心组织领导。开展廉政主题教育活动,是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构筑我市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专题研究制定教育活动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和市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及市直纪工委要做好组织协调、指导和督导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带头参加,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二)做好结合拓展。各级各部门要把主题教育活动与岗位廉政教育结合起来,融入党员干部本职工作的每个环节,渗透到党员干部本职工作的方方面面,确保教育活动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要结合创建“学习型”组织,开展“读一本好书、写一篇心得”活动,真正把读书学习、理论武装作为一种责任、一生追求;要把主题教育与示范教育结合起来,组织观看反腐倡廉故事片《北极雪》,通过先进人物的优秀事迹,激励、引导党员干部奋发向上、清正廉洁、创先争优;要把主题教育与廉政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开展各种创建活动,打造精品工程,发挥廉政文化潜在的熏陶、引导和渗透作用;要把主题教育与警示教育结合起来,采取参观监狱警示教育基地、福州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馆、到法院旁听公职人员受审、观看中央纪委电教中心制作发行的《廉政中国》电视月刊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以典型案例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做到警钟长鸣、严守防线。
(三)务求取得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安排好学习时间,并做好学习情况记录和学习笔记,科学区分教育对象,提出不同的学习要求。要丰富教育活动形式,可采取自学、举办讲座、听廉政报告等方式,同时鼓励开展撰写心得、征文演讲、知识竞答、宣誓承诺、家庭助廉等活动,以增强学习教育的效果。要认真落实党员学习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制度,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请于11月25日前向市纪委宣教室分别选送6篇和3篇心得体会文章(其中1篇为读书心得体会,其余为参与主题活动的心得体会),市纪委、监察局将从中选出部分优秀文章在相关新闻媒体和市纪委、监察局内网网站上刊发,扩大教育效果。廉政主题教育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请于12月25日前将开展廉政主题教育活动的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市纪委宣教室。
中共福州市纪委办公厅
福州市监察局办公室
201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