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执政理念
执政理念,是政党对以执政宗旨为核心的一整套价值判断包括执掌政权的宗旨、目的和任务,以及实现这一任务所需要的执政方针、执政手段等方面的理性认识和总体把握。执政理念在执政党的一切思想和行动中,具有统领全局的地位和作用。它作为执政党对于执政活动所形成的理性认识,反映的是党在执政过程中的整体态度。一旦形成,就会贯穿于执政主体的全部执政活动之中,转化为党的路线、纲领、方针和政策,融化在执政目标、执政方略、执政体制、执政方式等所有构成执政活动的要素之中。有什么样的执政理念,就会有什么样的执政活动。执政理念决定着执政活动的总体方向和最终成效。因此,能否形成正确的执政理念对于执政党的建设至关重要。
随着执政实践的不断丰富,执政经验的不断积累,执政环境的不断变化,政党的执政理念也必须不断创新。在新的历史时期,在科学判断党的历史方位的基础上,我们党形成了自己的执政理念,有力地推进了党的执政实践的健康发展。第一,明确提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是党的执政理念的核心。精辟地回答了为谁执政的问题。从价值观的角度看,共产党执政的要义,就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是共产党执政的深层本质。共产党执政内涵中的其他问题,例如,基本目标、基本手段、主要途径、基本方式等等都是围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一核心的价值观来展开。对于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来说,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充分发挥全体人民的积极性来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始终是最紧要的。第二,明确提出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深刻回答了何为执政的问题。我们党强调,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第三,明确提出“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和科学发展观,从执政党的根本任务的角度深刻回答了怎样执政的问题;明确提出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执政党依靠力量的角度回答了怎样执政的问题;明确提出了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从执政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角度回答了怎样执政的问题。
党的执政基础
党的执政基础,就是包括阶级基础在内的党的群众基础。我们党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已经成为领导人民掌握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面对社会环境和执政条件的深刻变化,如何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是否稳固,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能否实现,关系到中华民族复兴伟业的兴衰成败。
新时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建立后,由于多种所有制成分共存,造成了社会结构的复杂、多样,使党的执政基础已经、并将继续发生重大变化。一是工人阶级发生了新变化。工人阶级是推动先进生产力发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基本力量,是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多种经济成分的共同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社会成员流动性的增加,我国工人阶级队伍发生了很大变化,工作单位、职业身份的差异性大大增加,工作地点的流动性大大增加,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认识工人阶级的这些新变化,不断增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二是农民阶级发生了新变化。一部分农民由种植业转向林牧渔等其他经济效益更高的部门;一部分农民由农业转移到农村非农产业,尤其是转移到乡镇企业;大量的农民从农村流向城市,有相当一部分已经变为城镇居民。当然,农民阶级仍然是党执政的最主要的群众基础。三是新社会阶层的出现。必须看到,新社会阶层也是党执政的重要群众基础。新社会阶层是指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他们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他们理所当然地应该成为我们党执政的重要群众基础。因此,必须团结新社会阶层,扩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摘自《中国共产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