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学习文选

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历程

王伟中 潘磊 李平 董莹
    中国共产党机关党的基层组织是指建立在各级党和国家领导机关中的党的组织,主要包括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各级政治协商机关、各级审判机关、各级检察机关、各级群众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办事机构中设立的党组织。本文拟从组织形式、组织制度和职责任务等方面,回顾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立、发展和完善的历程。
    一、民主革命时期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党的一大到六大期间,党尚处在创建时期,党中央的工作部门也在初创中,即使在大革命后期,党中央各直属机关的工作机构虽已基本成型,但由于机关人员较少,且流动性较大,加之斗争环境严酷,还没有建立机关党的基层组织。
    一大到六大的党章,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对机关党的建设也没有作出规定。1928年党的六大之后,随着中央各工作部门的建立健全,中央机关建立了直属党总支部,邓颖超同志成为第一位中央机关直属总支部书记。就目前掌握的资料看,这个直属党总支部应是我们党最早的机关党的组织。
    随着党的发展壮大、根据地的建立,党和政府领导机关逐步建立和完善。1931年11月,在瑞金成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1933年初,临时中央迁入中央苏区的瑞金。党中央和临时政府都设立了比较健全的工作部门,党政机关中建立了党支部。
    1945年6月,党的七大在延安召开。党的七大关于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作出规定:在每一个工厂、矿山、农村、企业、街道、连队、机关、学校,凡有党员三人以上者,即成立党的支部组织,凡有党员和候补党员超过100人的机关,得成立党的总支部,凡有党员和候补党员超过500人以上的机关,得省委或边区党委之允许,选举党的机关委员会。这是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明确规定,党的各级党政机关均须设立党的基层组织。七大党章把1927年6月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议案》中规定的党外组织中设立的党团,改称党组。党的七大《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明确了党外组织中的党组与机关党的基层组织的关系:“各级政府机关及其他机关中的党支部,应直接由同级党的委员会来领导。这种机关支部,不应该代替党组的工作。党组在实现自己的任务有必要时,并得指导该机关中的党的支部,动员该机关中一切党员来协助自己的工作。”这就避免了党外组织中同时存在两个党的组织,造成关系不通顺、职责和任务交叉等问题,使之形成有机的整体,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关于机关党的基层组织的职责任务,从七大的党章和《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有关内容分析,虽没有明确提出机关党的基层组织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但已包含这种思想。
    按照七大党章的规定,在解放区的党政机关里,普遍建立了机关党的基层组织。
    二、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和“文化大革命”时期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我们党已经成为全国性的执政党,党的地位、党的政治任务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各级党的领导机关、国家机关也建立起来,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入新的历史时期。
    1949年11月,中央作出《关于中央人民政府内组织中国共产党党委会的决定》。《决定》中规定:在中央人民政府内设党委会,在各院、委、部、会、署、厅、司、局、处设立党总支和支部。凡参加中央人民政府工作之党员,除中央允许者外,必须一律参加支部组织,过党的组织生活。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发出的第一份关于机关党的建设的文件。1951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直属机关委员会成立,梁华同志任书记。1951年5月,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召开第一次党的代表会议,杨尚昆同志被选举为中直党委书记。按照党章的规定,中央、省、市、地、县各级党政机关,普遍建立了机关党的基层组织。
    如何正确发挥执政党在国家生活各个方面的领导作用和核心作用,正确处理党和国家机关的关系,注意防止在党的领导问题上的各种偏向,是党的八大认真探索的一个崭新而又复杂的课题。要保证国家机关、司法机关和各种经济文化组织有效地行使自己的职权,同机关中的党外人士有效合作,防止党政职能不分,以党代政,必须建立科学的领导制度和组织制度,其中包括对机关党的基层组织职责任务的重新认识。八大通过的党章中,借鉴了苏共关于政府机关的党组织对机关的工作不能行使监督职权的做法,进一步作出了机关党的基层组织不能领导机关工作的规定:“在机关中的党的基层组织,由于机关工作的特殊条件,不能领导和监督机关的工作。”八大党章作出的这一规定,适应执政党的党政机关工作的特殊性,避免了混淆党的工作和国家机关工作所应有的界限,有利于机关行政领导有效地行使自己的职权,放手开展工作,有利于机关党的组织集中精力抓好自身建设。
    如何加强执政党的建设,克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脱离实际、脱离群众、骄傲自满等错误倾向,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约束和监督,防止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各种腐化变质,是八大面临的又一个新课题。八大党章规定:机关中的党的基层组织“应当经常关心机关工作的改进,加强工作纪律,同官僚主义作斗争,及时地把机关工作的缺点通知本机关的行政负责人和报告上级党的组织”。同时,更进一步明确规定: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对于机关中每一个党员(包括行政负责人)的思想政治情况进行监督”。从党执政60年的实践看,赋予机关党的基层组织这一任务,是八大一个具有远见卓识的决定,对党的建设具有深远的意义。
    1966年6月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使国家陷于空前的混乱之中,各级领导干部受到批斗,机关工作普遍陷于瘫痪、半瘫痪状态,党的基层组织的活动和党员的组织生活陷于停顿。“文化大革命”期间召开的党的九大、十大通过的党章,包括党的十一大通过的党章,对机关党组织的职能任务,均未作出专门规定。粉碎“四人帮”以后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机关党的组织开始恢复工作。
    三、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1978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我党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机关党的建设也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
    1982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二大,认真总结了历史经验。十二大通过的党章继承了七大党章和八大党章的优点,对执政党建设的各方面都做了比较全面的规定。其中,对机关党的基层组织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明确规定为:“各级党政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不领导单位的业务工作。它应当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联系群众,以及他们的思想、作风、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协助行政领导改进工作,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并把了解到的机关工作的缺点、问题通知行政负责人或报告党的上级组织。”这是党章第一次明确规定机关党的基层组织的协助职能。十二大党章规定的关于机关党的基层组织的主要职责任务,以后各次党的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均继承下来。
    为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1988年2月13日,中共中央批转了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委员会、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党政机关党的工作的意见》,将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委员会和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委员会分别改称为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和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作为中央派出机构,分别领导中央直属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工作,并就机关党组织的主要任务、机关党的工作机构设置及干部配备等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意见。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在实际工作中遇到许多新的问题,推动了全党特别是广大机关党务工作者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去研究解决。这一时期研究的主要问题有:关于机关党的建设同整个党的建设的关系;关于机关党的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特点、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和方式方法等一些基本问题;关于机关党组织与党组的关系问题;关于机关党的工作与机关业务工作的关系问题,等等。1992年10月,中央组织部召开了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这是第一次全国性的专门研究机关党的建设的工作会议。
党的十四大以后,党中央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下发了一系列重要的指导性文件,并不断提出新的要求。1994年6月21日,中共中央组织部转发了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指导机关党委工作的意见》,对党组指导机关党委工作的主要任务、主要方法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与各部门党组加强联系和协调等作出了规定。1997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大政治报告强调: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认真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1998年3月30日,中共中央颁发了我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工作系统规范性的文件《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02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提出“全面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要求。为了加强全国性的机关党建研究,2002年成立了全国党建研究会机关党建专业委员会。2004年9月召开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要求“机关党的组织要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
    自2005年1月起,全党开展了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胡锦涛总书记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的重要讲话中,提出了“党的先进性建设”这一重大命题,科学阐明了关于党的建设的一系列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的问题。此时,在我国县级以上党政机关中,已建立机关党的基层组织40多万个,共产党员600多万名,占机关干部总数的65%以上,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共产党员占95%以上。这些党员是治党治国的骨干和中坚,如何使他们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在党的先进性建设教育活动中,各级党政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做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推动着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发展。
(摘自《红旗文稿》2010年第3期)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