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单位机关党委、直属总支(支部):
《福建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编制指导意见》已经工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请及时报告工委。
中共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委
2011年8月1日
福建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
目录编制指导意见
根据省委办公厅印发的《福建省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闽委办〔2011〕26号)和省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福建省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编制指导意见》(闽党务公开〔2011〕2号)的要求,现就做好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把握编制党务公开目录的基本原则
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编制党务公开目录,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围绕目标、科学谋划。把握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党务公开的目标要求,着眼于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加强党内监督,科学谋划、编制党务公开目录,促进党务公开在增强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上发挥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水平。
(二)全面公开、突出重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把应当公开的事项全部纳入目录。同时注重结合实际,确定公开重点,尤其要把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重点,增强目录的针对性。
(三)区别类型、分类编制。针对单位的不同性质、不同特点,以及基层党组织的实际情况,分类编制党务公开目录,避免照搬照套、千篇一律。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目录编制工作的分类指导,确保公开目录贴近基层实际、符合党员意愿。
(四)统筹兼顾、注重实效。按照便于落实、注重实效的要求,统筹考虑党务公开目录的内容、方式、范围、时限、责任等方面内容,注重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有机结合起来,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完善公开制度,不断增强党务公开的实效性。
二、精心编制党务公开目录
党务公开目录主要包括公开内容、方式、范围、时限和责任等五个方面。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可参照《福建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参考目录》(见附件),结合实际精心编制本级党组织的公开目录。
(一)细化公开内容。《福建省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规定了党务公开的七个方面主要内容。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要统一把这七个方面内容作为党务公开的一级目录,结合本单位实际,对每一个一级目录进行细化分解,列出具体公开内容。不同性质的基层党组织,要有不同的重点内容。党政机关基层党组织要突出公开干部管理、干部作风和服务基层情况,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要突出公开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人事、职称评聘和改革改制工作情况,企业基层党组织要突出公开基层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情况,新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要突出公开党的政策在本单位的落实情况。属于单位党组(党委)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机关基层党组织要征得党组(党委)同意后,纳入公开目录。
(二)拓展公开范围。公开范围主要有党内公开和向社会公开两种。党内公开又分为向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公开和向全体党员公开两种。要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确定相应的公开范围,能向社会公开的,尽量向社会公开。向社会公开的事项,一般先在党内进行公开。
(三)丰富公开方式。按照简便、多样、实用的原则,把传统公开方式和现代传播手段结合起来,合理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方式,一项公开事项可有多种公开方式。适合向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公开的内容,一般采取会议通报、文件传阅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合向所属党员公开的内容,可以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编发简报、制作公开栏,以及电子屏幕、OA系统发布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合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可以通过新闻媒体、网站网页、电子屏幕、公开专栏等途径进行公开。
(四)明确公开时限。根据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合理确定公开的时间和周期,做到长期性、固定性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动态性、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每月15日统一确定为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日,公开周期一般分为短期(7日)、中期(一个月)、长期(一年)。需要决策的工作,要提前7天公开,听取各方面意见;正在进行且需要听取党员意见的工作,要及时公开;工作结果要在结果作出后7天内公开。重要决策特别是事关党员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根据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后再次公开。
(五)落实公开责任。各级机关党组织是本级党组组织党务公开的具体实施者,要在本单位党组(党委)的领导指导下,统筹谋划、协调运作、推动落实。每个具体公开事项,都要确定相应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党务公开规范操作、落到实处。
三、确保党务公开目录落到实处
编制公开目录是做好党务公开的基础,直接关系党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要把编制公开目录与抓好目录的落实作为一个整体,依靠本单位党组(党委)的领导指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1、建立领导机构。要根据中央、省委的要求,成立由党组(党委)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党务公开工作。当前,要把编制公开目录作为重要任务抓紧抓好,为党务公开的有序推进奠定基础。
2、注重发扬民主。制定公开目录要注意征求各方面意见,尤其要听取基层党员、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公开目录确定后,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全体党员公布。目录中的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应在一定范围向党员作出说明,由制定目录的基层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3、健全程序制度。要严格遵循制定目录、实施公开、收集反馈、归档管理等程序,建立健全例行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党内事务听证咨询等配套制度,健全完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保障制度,不断规范党员意见建议的收集、落实、反馈,以及档案管理、利用工作,提高党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4、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和落实情况的督查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把制定公开目录、推动党务公开的情况,纳入基层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的考核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对不制定公开目录或者公开目录落实不到位的,要采取措施、督促整改。
省直各单位机关党委、直属总支(支部)应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党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并报省直机关工委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