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外侨办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守交规,我垂范”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及市委文明办有关指示精神,做到有组织、有宣传、有教育、有行动。开展本活动体现四个特点:
一是领导带头:领导带头表态、带头示范、带头遵守、带头参与。
二是宣传到位:通过宣传教育学习,说明开展本活动主要目的、意义、做法,并在本办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两幅:“守交规,我垂范,齐动员,共践行”和“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做到人人皆知,人人参与。
三是责任明确。办机关党总支牵头组织,办机关效能办、秘书处等部门积极配合。
四是初见成效:全办干部职工文明礼貌、礼节、遵守交规意识有明显增强,营造良好的文明和谐机关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