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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机关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交通文明引导行动

    为配合推进交通文明宣传和交通秩序整治,展示市直机关共产党员志愿者的风采,让文明福州持续文明。根据榕文明办[2012]33号《关于开展万名志愿者交通文明引导行动的通知》要求,市直机关工委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关于组织市直机关党员志愿者开展交通文明引导行动方案》,并于8月9日下发通知部署落实,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充分认识开展交通文明引导行动的意义,广泛动员,积极参与,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示范。从2012年8月10日至年底,每天安排20个市直单位、400名党员志愿者到指定交通路口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不按道行驶,机动车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等行为进行引导,以实际行动展示党员志愿者的良好形象,以自身的规范行为和良好素质引导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遵章守法、文明礼让的城市交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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