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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清:立足新起点 再创新佳绩 把省市共建省会文明城市活动推向新阶段

 
 2011年12月20日,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会上,福州市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这是全体福州人民的光荣。这一硕果、这份荣耀,也凝聚着省直机关和在榕省属企事业单位10多万名干部职工的心血和情感。
 福州市于1999年3月首次提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历经了12年的不懈追求和连续4次获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褒奖,今天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为加快海西建设铺开了新的画卷。这一生动实践的进程中,“省市共建”呈现耀眼的亮点,形成巨大的合力,对于开展省会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起到重要作用。“省市共建”也成为省会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的一个特色品牌,凸显其优势叠加的效应,带动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延伸拓展。
 搞好共建,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一个重要特征。“省市共建”是省会创建文明城市不断取得佳绩、持续增进实效的一条根本性经验。省直机关要进一步增强参与省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一如既往地当好“省市共建”的组织者、引领者和推动者。
 一、不断深化“省市共建”的认识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体现了福州市社会各界的共同意愿和共同追求。省直机关驻扎福州,对全省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实施宏观指导与管理,需要良好工作环境;同时,省直机关干部职工又都是福州的市民,无论从那个角度讲,省直机关都应成为省会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生力军。
 十多年来,在省文明办指导下,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和福州市文明委联合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省市共建文明城市活动。回顾近年“省市共建”工作,应当肯定省直机关各单位关于“一个加强、四个推进”的实践。关于“一个加强”,即加强组织领导。就是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班子拟定方案、带头参与的责任。关于“四个推进”,一是推进文明言行。就是针对公共生活秩序方面的行为失范问题,配合城市交通专项整治,开展交通法规教育和驾驶人员文明交通礼仪培训;配合环境整治和美化城市景观,全面清理办公区、职工集中住宅区的卫生死角,主动拆墙透绿;二是推进社区和谐。就是100多个省直单位开展志愿者行动,落实文体、科教、卫生、法律、环保、涉台教育和廉政文化等“七进社区”;开放文化设施,结对济困扶贫,为社区兴办大量实事好事;三是推进窗口联动。就是省直各在榕服务窗口单位,全面开展“满意服务、情暖八闽”活动,与福州市“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活动积极互动,协力构建惠民利民的优质服务平台。四是推进主体认知。就是通过参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竞答和“百万市民看福州”活动,参观城市规划展示和民生建设成果等,培育干部职工在省会文明创建中的主人翁意识。
 省直机关参与“省市共建”,既发挥了干部职工投身文明城市建设的能动作用,也促进了机关工作贴近群众、转变作风,赢得社会好评。当前,省直机关党组织要把“省市共建”与“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主题实践更好地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整体素质,在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带好头、作表率。
 二、不断增强“省市共建”的动力
 现在,福州已在“全国文明城市”榜上挂名,面临的首要任务是保持荣誉、提升水平。这给“省市共建”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下一步,省直机关党员干部要继续以主人翁姿态,以创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为莫大光荣,为福州市持续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助力。
 一要助力思想道德建设。在省直机关大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引导党员干部认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核心价值观。要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持续推广文明风尚,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改善卫生环境质量,评选表彰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文明有礼的福州人”、公共文明“十佳”人物和志愿服务标兵。要深化“学厦航、学先进,打造优质软环境作表率”活动。激励党员干部爱岗敬业、履职尽责,全身心为企业、为基层、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适时组织省直单位以透明、公开的形式,自我推荐最佳服务措施和表率事例,评选省直机关打造优质软环境十佳举措。要深化志愿服务活动。以“爱在福州、暖在榕城”为主题,实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围绕创“三优”和“四绿”工程,组织文明交通劝导、关爱空巢老人、治理脏乱死角等志愿者行动。要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配合学校、家庭引导未成年人开展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文化活动,协调职能部门加强净化荧屏声频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支持福州市每年兴办一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实事项目。
 二要助力提升文化品位。协同福州市从文化惠民、文化创新入手,引领干部职工发展先进文化。要提升闽都文化。对传统文化加以现代表达,挖掘有福州地域特色的历史文化积淀,注入时代特征和文明时尚,展现城市文明新形象,使闽都文化品牌更具魅力。要提升城市精神。以各种形式,把宣传和弘扬“爱国爱乡、海纳百川、乐善好施、敢拼会赢”的福建精神与具有省会特点的福州精神融为一体。引导干部职工将福州城市精神所蕴涵的“开拓、包容、创优”的理念,贯穿到各项工作实践之中。要提升群众文化。以开展传统节庆、重要纪念日活动为契机,培植一批主题鲜明、导向正确、特色突出的群众文化品牌。引导省直单位专业人才参与“激情广场大家唱”等群众文化活动,提供指导,增进活力。推行省市联合开展读书节活动和实施全民阅读工程,以创建学习型机关带动创建学习型城市。
 三要助力社区扶贫济困。社区是城市细胞,共建文明社区是“省市共建”的重点。要在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环保、涉台、廉政文化“七进社区”活动的基础上,突出做好帮扶困难群众、帮扶困难党员、帮扶困难社区的工作。引导和督促省直单位与社区结对共建,组织机关干部体察民情、服务慰问,了解社区在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对机关转变作风、改进服务的意见,尽力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尤其是帮助社区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省直单位要全面落实与社区建立文明共建关系,深入开展“情暖八闽”、“文明春风暖万家”等公益活动。继续推进省直机关在开展文明单位与城镇特困家庭结对济困活动中发挥带头作用,省直机关各文明单位均应资助至少1户社区特困家庭,一定三年,排忧解难,措施到位,帮扶见效。
 三、不断完善“省市共建”的机制
 推进福州市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省直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看待“省市共建”,不计机关大小,重在多少贡献;不讲职务高低,重在责任担当。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共建省会文明城市作为省直机关创建文明单位、打造优质软环境和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内容,摆上各单位领导班子和机关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党组织和文明办抓协调、组织和落实的工作机制。省直文明办与福州市文明办要紧密配合,定期对“省市共建”情况进行检查点评。要营造良好舆论。在省直机关开展“看福州、知福州、爱福州、共建文明新福州”活动,深入了解、积极宣传省会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新变化新成效,进一步引导干部职工投身到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来,提高知晓率,增加支持率,扩大参与率。省直新闻单位,要在宣传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上、宣传“省市共建”上发挥主干作用,为省市共建文明城市加油鼓劲,凝心聚力。要细化各项措施。日前,省直文明办围绕福州市提出的“八个持续推进”、“八个不断提升”,提出省直机关持续推进省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若干举措的方案,省直各单位要认真酝酿和仔细研究,联系实际制定具体落实的办法;认真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进行项目分解,从舆论、政策、人财物力等方面给予有效支持。要推行激励政策。健全“省市共建”联席会议,围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重点,调整考评规则,推动工作进展。省直机关工委已召开工委委员会议,决定明显提高“省市共建”工作绩效在评选省直机关文明单位、推荐省和全国文明单位时的考评权重,以期发挥有效的政策激励作用。
 文明建设,永无止境。福州市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是步入一个新起点。矢志不渝地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向深入持久,有赖于全市人民继续努力,有赖于“省市共建”继续拓展。省直机关将认真按照省委要求和福州市统一部署,与福州市干部群众一道,立足新起点,再创新佳绩,共同将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向新的阶段。
 (本文系省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朱清2011年12月28日在省直机关推进省市共建省会文明城市研讨会上的讲话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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