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系统党委、有关企事业单位党委、各直属机关党组织:
今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决战之年。为了进一步增强市直机关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各项创建任务,推动服务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请各级党组织认真组织实施。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近期拟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1、广泛开展共建文明社区活动。市直各单位要按照市委文明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社区共建工作的通知》(榕文明办〔2011〕3号)要求,主动对接、大胆创新,广泛开展形式不拘、内容丰富的共建活动。共建文明社区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文明单位重要考评内容,具体考核内容详见《结对共建文明社区考评项目》(附后)。《文明社区共建情况记录表》请于3月15日前同时上报市委文明办、市直机关文明办;共建活动的计划、安排及开展活动情况请及时上报市直机关文明办。各单位要根据工委的部署,深入发动,积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进社区、进家庭,充分发挥市直单位在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榕城的目的意义,提高市民群众对公共文明行为规范的知晓率、认同率,引导市民群众支持参与创建工作,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2、全面深化志愿服务活动。个别还未组建共产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的市直单位要于3月10日之前组建共产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并上报市直机关文明办;已组建的市直单位要在壮大共产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上下功夫。各单位要根据工委下发的《2011年市直机关志愿服务活动计划》(附后)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拟定本单位2011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计划,并于3月20日之前上报市直机关文明办。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志愿服务计划,全面深入开展以“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为重点的“讲文明树新风”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各单位工青妇组织也要发挥优势、整合资源,广泛开展以各自群体的志愿服务活动,共同推动文明城市创建。
3、扎实开展“三结对三服务”活动。在市直机关广泛开展文明社区共建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机关党组织与农村、社区、“两新”组织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通过开展党组织结对、机关党员居住社区登记、联系和服务群众活动等,积极帮助基层党组织和当地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主动为发展、为基层、为群众服务,充分发挥市直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创建文明城市、和谐社区等活动中的引领和带头作用,促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提高机关党建水平。
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动员党员志愿者积极参与文明社区共建,开展“三结对三服务”活动,并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四绿工程”建设、交通综合整治、“做一个文明有礼的福州人”等一系列重大活动,深化开展“海西建设我先行”主题志愿服务活动,为构建平安和谐福州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以上3项工作,将作为近期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的重要工作,工委将在近期对3项工作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附:1、2011年市直机关志愿服务活动计划
2、福州市共建共创文明社区协议书
3、结对共建文明社区考评项目
中共福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1年3月8日
附1
2011年市直机关志愿服务活动计划
1、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志愿服务。大力宣传生态文明观念和节能环保知识,开展低碳生活理念志愿服务,引导市民树立节约意识和低碳理念。结合“3.12植树节”,动员市直机关党员志愿者踊跃参加义务植树、绿化美化、节能减排、整治污染和保护野生动植物等生态文明实践活动,努力改善城市面貌,创造优美宜居的生活环境。
2、持续开展清洁环境卫生志愿服务。结合开展“学雷锋活动月”活动,发动组织市直机关党员志愿者参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手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的爱国卫生运动等,发挥广大干部职工在维护城市卫生、共创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中求先行、做表率、当先锋的作用。
3、组织开展社区共建志愿服务。在市直机关党组织中开展“三结对三服务”活动,采取“一对三”、“一对多”单位结点和党员联动等形式开展帮扶共建,以实际行动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组织开展“万名干部进社区、进家庭”大型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文体、科教、卫生、法律、环保、涉台等宣传教育,为社区困难群体排忧解难,推动小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安全设施整治和改造,扶持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丰富社区居民精神文化生活,推动文明和谐社区建设。
4、扎实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志愿服务活动。围绕以“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为重点的“讲文明树新风”主题,组织市直机关党员志愿者扎实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关爱农民工、关爱残疾人等尊老敬老、团结友爱、扶危济困、互帮互助等志愿服务活动,持之以恒地开展“希望工程”、“春蕾计划”、“幸福工程”、“春风行动”、“金秋扶贫助学”、“光彩事业”等公益活动。
5、继续开展“我为党旗添光彩”无偿献血活动。结合开展纪念建党90周年等重大庆祝和纪念活动,组织市直机关党员、团员青年积极参加无偿献血公益活动,为社会奉献爱心,为党旗添光彩,展示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共青团员的模范作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6、认真开展学习道德模范活动。结合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和责任教育,大力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基本道德规范。以组织参与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和第二届福建省、福州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积极学习宣传全国、全省、全市道德模范的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7、持续参与重大活动志愿服务。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配合做好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志愿服务,推进开展“奉献海西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动员市直机关党员志愿者积极参加全市重大活动的宣传、咨询、联络、秩序维护(劝导)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为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帮助。
8、深入开展交通文明劝导志愿服务。结合交通整治要求,分阶段组织市直机关党员志愿者到福州各主要交通路口开展文明劝导,发挥文明劝导员的作用,引导市民群众自觉践行社会公德、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市容环境,做“公共文明·志愿行动”的传播者和实践者。
9、深化推进行业文明志愿服务。广泛开展“做一个文明有礼的福州人”活动。在公共服务场所和“窗口”单位,深化开展创建“共产党员先锋岗”和“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活动,建立党员志愿服务团队,把文明有礼的福州人体现到具体服务岗位上。通过志愿者的行动,宣传文明礼仪、完善服务规范、提高服务水平,开展各种便民利民服务,为群众提供多样化、专业化的延伸服务。
附2
福州市共建共创文明社区协议书
协议双方:
(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社区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提升文明社区创建工作水平,夯实文明社区创建工作基础,促进和谐福州建设,形成共建共创共享文明城市的良好局面,密切双方联系,经双方共同协商,自愿结为共建对子。制定协议如下:
一、指导思想
甲乙双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双方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广泛合作、互相支持、服务于民、共同发展”为宗旨,以“共建文明社区,构建和谐榕城”为主题,以推动福州市文明城市创建为根本出发点,发挥各自优势,互通有无,团结协作,共同提高。
二、共建内容
1、共抓。甲乙双方协商制订具体的全年活动计划,建立长期稳定的联系。双方均需指定共建工作的负责人和联络员,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共同协商解决共助共建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各项工作。双方及时做好每次活动后的相互信息的反馈,做到每次活动有记录。
2、共管。甲方结合实际,针对乙方在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力所能及地帮助乙方协调解决小区技防、消防、安防、基础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支持乙方的社区文体建设,改善居民的文化娱乐及居住条件。
3、共洁。甲方定期组织人员到乙方的居民楼院、社区周边开展卫生清洁行动,清理卫生死角,营造洁净的生活环境。乙方注意维持甲方属地周边的卫生状况,营造洁净的工作环境。
4、共帮。甲乙双方组织结对帮扶志愿服务活动,为甲方社区内的空巢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及未成年人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乙方为大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及其它活动提供各种条件和便利。双方广泛开展拥军拥属等军民共建活动。
5、共建。甲乙双方共同做好文明城市创建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交流、总结和宣传共建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务求共建活动常抓常新,创出特色,结出硕果。乙方定期组织人员深入社区居民楼院,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目的、意义的宣传。
6、共创。甲乙双方要加强沟通和联系,不定期地组织座谈联欢、文体比赛、观摩研讨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活跃双方的业余生活,增进双方的友谊,加强双方的相互支持与合作。
7、以上协议内容已经双方讨论通过,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8、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即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签字): 乙方(社区签字):
二O一一年三月七日
附3
结对共建文明社区考评项目
一、指定分管领导负责结对共建文明社区工作,并指定联络员具体负责;
二、深入社区开展调研、摸底,有针对性地制定结对共建文明社区方案,签订结对共建文明社区协议,落实共建文明社区计划;
三、结合实际,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宣传,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各种形式的结对共建文明社区活动;
四、针对弱势群体等,开展结对帮扶志愿服务活动;
五、组织志愿服务队伍,广泛开展主题志愿服务活动,每个干部职工每年参加志愿服务不少于48小时;
六、协助社区开展创建专项整治,力所能及地帮助社区解决一些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