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文明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总体部署,2011年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总的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目标,以开展新一届文明单位考核评选工作为重点,积极探索,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提升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大力推进文明和谐机关建设,为推动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实现富民强市、和谐宜居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一、以强化理论武装工作为重点,深化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坚持把理论武装工作作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来抓,进一步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机关干部职工的头脑,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理论素质,为推动福州跨越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1、深入开展理论学习教育。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二五”规划《纲要》,结合学习贯彻省委八届十次、市委九届十五次全会精神和省委、市委的系列决策部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增强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努力在推进海西省会中心城市建设,服务福州科学发展新跨越中积极作为、有效履职。
2、持续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开展“深化创先争优、增强素质能力、服务跨越发展”读书活动,营造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科学文化素质,增强服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能力水平。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工作职能和干部职工实际情况,采取学习讲坛、座谈交流、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丰富学习载体,促进团队学习、全员学习,持续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3、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认真贯彻落实《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市委《实施意见》,坚持经常性教育与集中培训并重,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岗位党员的实际需求,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多模式地举办培训班,创新学习教育方式方法,扎实推进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本领,把学习的成果真正体现到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
二、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持续开展思想道德建设
坚持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把思想道德建设作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紧紧围绕提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履职能力,大力推进思想道德教育,为海西省会中心城市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4、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形势政策宣传教育。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认真组织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围绕学习宣传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科学发展,推进海西建设的政策和举措,深入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引导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
5、扎实推进思想道德教育。继续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持之以恒地宣传和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发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和省、市第二届道德模范投票评选工作,持续推动“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广泛开展学习道德模范主题实践活动,同时注意培育、宣传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
6、持续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开展“争创文明机关、争当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争做文明有礼的福州人”等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推动弘扬新风正气。
三、以文化名城建设为契机,大力弘扬城市人文精神和建设和谐文化
结合福州城市特色和人文资源,大力弘扬闽都传统文化,建设和谐文化,推进文化创新,增强文化发展活力,培育共有精神家园,全力推进海西省会文化名城的建设。
7、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在机关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广泛开展内容健康、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满足干部职工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举办市直机关第三届运动会,活跃机关文化生活,促进职工身心健康,营造积极向上、团结和谐的机关文化氛围。围绕“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五四”青年节等节日开展纪念活动,积极培育健康向上、团结和谐的人文环境,增强机关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8、深化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坚持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机关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以履行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组织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岗位廉政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廉洁从政、廉洁从业教育。以我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馆为基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9、精心组织开展纪念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历史、党的知识和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加深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广泛组织开展“颂歌献给党”合唱比赛以及演讲、书画、诗歌征集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广泛宣传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大力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
四、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广泛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坚持主动融入、积极探索,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力以赴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10、积极参与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召开市直机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员会,动员市直各单位认真按照市委的部署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福州市任务分解表的具体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创建任务,不断扩大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福州市公共文明建设知识问答》、《文明城市知识宣传手册》,提高干部职工对文明城市创建的知晓率。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开展宣传,营造创建氛围,形成创建声势,引导干部职工主动融入、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继续推动培养“公共文明好习惯”行动,根据要求做到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禁烟标识,不断提升公共文明建设水平。
11、深入开展各类主题创建活动。要以创建文明单位、文明处室、文明行业为基础,扎实开展省市共建、社区共建、军民共建等活动,同时把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与创建“平安单位”、党员先锋岗、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有机结合起来,使文明创建活动体现机关特色,更具有广泛性。开展“三结对三服务”活动,采取“一对三”、“一对多”单位结对和党员联户等形式开展帮扶共建,以实际行动为民办实事、解难题。持之以恒地开展“希望工程”、“春蕾计划”、“幸福工程”、“春风行动”、“金秋扶贫助学”、“光彩事业”等公益活动。
12、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招募、壮大党员志愿者队伍,完善志愿服务体系,推动志愿服务活动经常化、社会化。深入开展“海西建设我先行”为主题的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结合开展“爱在福州,暖在榕城”、“我们的节日”、“讲文明树新风”等主题活动,组织志愿者在普及文明礼仪、维护公共秩序、大型社会活动、慈善事业、春风行动、扶弱助残、帮扶孤寡老人和空巢老人等方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机关干部职工在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福州中的带头引领作用。
13、深入开展社区共建活动。认真落实《关于深入开展省市共建文明社区活动、推进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意见》,扎实做好共建文明社区活动,开展“万名干部进社区、进家庭”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市直机关干部深入社区开展文体、科教、卫生、法律、环保、涉台等宣传教育,丰富社区居民精神文化生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动小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安全设施整治和改造,扶持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为社区困难群体排忧解难,推动建设平安、温馨、便捷、优美、进取的文明和谐社区,服务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五、以完善工作机制为重点,着力提升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整体工作水平
坚持立足深化,着眼长远,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创建工作评价体系,确保精神文明创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4、完善制度促创建。结合新版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相关内容,进一步建立健全市直机关文明单位常态管理机制,加强市直各级文明单位的分类管理力度。修订完善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评价体系,健全完善机关文明创建的督查与考评制度,进一步推进市直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正常化。
15、加强调研促改进。围绕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党员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深入调研,提出对策,不断改进。深入探索新形势下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及时发现和总结各具特色的鲜活典型,通过召开观摩会、交流会、研讨会等形式,相互交流、共同促进,共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