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
根据市委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新一届(2009-2011年度)省级、市级文明单位(学校、社区、村镇)申报和本届(2006-2008年度)全国级、省级、市级文明单位(学校、社区、村镇)届中复查的通知》(榕文明办[2010]8号文件)精神,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决定,市直机关新一届(2009—2011年度)文明单位申报与新一届(2009-2011年度)省级、市级文明单位申报同步进行。为做好申报和迎查的有关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市直机关文明单位申报工作
1、申报时间:4月26日-6月30日
2、申报条件:凡是符合市直机关文明单位评选标准的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及其基层单位和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一般不少于8人),可申报市直机关新一届(2009-2011年度)文明单位。
3、申报程序:申报单位需在申报时间内向市直机关文明办提交《申报审批表》(见附2)和创建市直机关新一届(2009-2011年度)文明单位规划;有关下属单位须经主管单位研究批准并加盖公章后方可申报。
二、做好省级、市级文明单位申报工作
根据市委文明办文件(见附1)精神,申报省级文明单位的,向市文明办申报;申报市级文明单位的,向市直机关文明办申报。申报单位需提交《申报审批表》,表格样式可从《福州新闻网•文明频道》(
http://wm.fznews.com.cn/)下载。申报时间截止6月30日,没有在申报时间内提交《申报审批表》的单位,不纳入新一届文明单位考评对象。
各单位(含符合条件的下属单位)要及时做好文明单位申报工作,并以此次申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力度,促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三、做好迎接各级文明单位届中复查工作
本届(2006-2008年度)全国级、省级文明单位由市文明办负责考查,市级文明单位由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联合考查,具体考查通知由市文明办另行下发。各单位(含下属单位)要认真回顾总结在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中的好做法、新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规划,按照要求做好自查和迎接考查的各项准备工作。所有本届(2006-2008年度)全国级、省级、市级文明单位均须向市文明办提交《届中考查表》,表格样式可从《福州新闻网•文明频道》(
http://wm.fznews.com.cn/)下载;市直机关第六届(2006-2008年度)文明单位须向市直机关文明办提交《届中考查表》(见附3)。《届中考查表》提交时间截止6月30日,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届中考查表》的文明单位,取消下一届申报资格。
市直机关文明办联系人:陈夏森,联系电话:83354450 , 1370504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