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
现将《2010年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福州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3月15日
2010年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
2010年,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创文明和谐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为重点,以参与“爱我有福之州,创建文明城市”为主题的新一轮创建活动为抓手,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机关和谐文化建设,着力培育道德文明风尚,提高干部职工文明素质,为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省会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
一、以提高思想政治水平为目标,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工作
1、扎实推进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八届七次全会、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等,通过举办辅导讲座、学习交流会、学习答题、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推动有效履职。
2、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评价机制、激励机制,把建立学习型党组织作为深化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纳入文明单位考评内容抓紧抓好。总结、推广市直机关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五年规划的成果,修订完善市直机关深入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实施办法,适时举办市直机关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现场推进会,组织开展市直机关“读书月”活动等,促进干部职工学习经常化、普遍化和制度化。
3、强化推进思想政治建设。紧紧围绕构建和谐机关、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立足中心工作开展思想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化市直机关“奉献海西当先锋”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参加市里有关部门组织的大型活动,如植树节、海交会等,并通过开展健康活泼、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交流形式,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参与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以提升文明素质为核心,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
4、持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宣传教育。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和阵地,深入开展“爱我福州、奉献福州”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转化为党员干部的精神信仰和基本价值取向,进一步增强团结和谐、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
5、深入开展第七个“公民道德宣传日”等活动。大力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道德规范,进一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广泛开展学习道德模范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道德模范榜样示范作用,大力培育文明风尚,推进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氛围和尊老爱幼、互爱互助、见义勇为的道德风尚。
6、深入开展“迎世博迎亚运迎特奥讲文明树新风”活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以《福州市民文明公约》、《福州市民“十不”行为规范》等为基本教材的礼仪知识竞赛活动。在世博会和亚运会特别是在我省举办的全国特奥会期间,继续深化开展“洁我家园、共创文明”、“ 文明交通伴我行”等主题实践活动,在市直机关大力倡导文明之风,维护公共秩序、提高服务水平。
三、以创建和谐文明机关为主题,不断深化和谐机关文化建设
7、着力深化机关和谐文化建设。以“讲文明,促和谐”为主题,以参与福州市第五届“读书月”活动为抓手,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闽都大讲坛”、图书捐赠等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不断满足干部职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广泛开展积极向上、喜闻乐见的文娱活动,活跃机关文化生活,积极培育文明健康、团结和谐的人文环境,增强机关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8、持续开展机关廉政文化活动。坚持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机关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努力打造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要突出重点,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推进开展党员干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要关口前移,认真做好重点项目、重要岗位和重大节日的廉洁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廉荣、贪耻”的荣辱观念,推进形成“风正气顺、人兴业和”工作环境。
9、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各单位要突出“建设共有精神家园”主题,以元宵、清明、端午、中秋、重阳、春节等传统节日为重点,在丰富节日内涵、推动闽台交流、挖掘民俗文化、凝聚民族情感等方面下功夫,进一步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激发爱国热情。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精心设计、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节日民俗和文化娱乐活动,增强“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群众性、广泛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四、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0、持续参与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氛围,广泛发动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到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充分发挥机关党员干部在创建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各单位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具体要求,结合深入开展“三进三服务”、“送温暖、献爱心”、“争当文明福州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等主题实践活动,全面推进创建各项工作。同时围绕创建宜居城市、平安福州等主题,继续开展省市机关单位联创共建活动,齐心协力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形成共建文明城市的强大合力。
11、广泛开展各类创建活动。引导各单位把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与创建“平安单位”、党员先锋岗、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有机结合起来,使文明创建活动体现机关特色,更具有广泛性,切实把文明创建任务要求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每个工作环节。深入开展“创文明和谐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主题活动,持续推进文明处室、文明行业等创建活动。继续抓好平安创建活动,大力加强普法宣传和民主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水平。
12、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各单位要积极建立共产党员志愿者服务队,进一步壮大党员志愿者队伍。要健全志愿服务管理制度,并将志愿服务活动纳入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考评体系,推动志愿服务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引导党员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宣传周”、纪念“中国青年志愿者日”和“国际志愿者日”等活动,深化开展送温暖工程、扶残助残、帮扶孤寡老人和空巢老人、结对帮扶等社会公益活动,并以服务全国特奥会为契机,组织开展“弘扬志愿精神,服务文明创建”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在普及文明风尚、整治公共环境、维护社会秩序等志愿服务活动中走前头,作表率。同时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各自优势,大力组织开展行之有效的志愿服务,推动志愿服务深入持续开展。
五、以健全完善机制为保证,着力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
13、加强文明单位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市直机关文明单位常态管理机制,加强市直各级文明单位的分类管理力度。推行文明单位预申报制度。市直机关文明办将在8月份组织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自查、互查、抽查活动,重点检查创建工作规划、机构、制度等基础性工作,加强指导,督促落实,加大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力度,推进创建工作常态化。
14、及时上报创建文明工作动态。为充分发挥信息宣传在传播文明、交流经验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好地为新一轮文明创建服务。各单位要及时上报创建新实践、好经验、好做法,以便交流推广。每半年要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认真回顾和总结,并以书面形式向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
15、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调研工作。要围绕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党员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深入探索新形势下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及时发现和总结各具特色的鲜活典型,通过召开观摩会、交流会、研讨会等形式,相互交流、共同促进,提升创建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