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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中心 注重特色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近年来,我局党组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深入开展以创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的文明机关和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为目标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的环保队伍,取得了环保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双丰收。被省环保局和省人事厅评为“环保工作先进集体”、环保宣传教育处被国家总局评为“环保宣传先进单位”,被福建省评为第九届省级“精神文明”单位、排污收费监理所已顺利通过“全国青年文明号”的检查验收,将成为全省环保系统第一家全国“青年文明号”单位。
一、健全机制,扎实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局党组十分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对抓好“两个文明”建设思想统一、行动坚决、不断加强领导,狠抓思想教育,为精神文明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和思想基础。一是健全领导机制。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辛承安同志为组长的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提高环保人员思想素质的重要抓手,列入党组议事日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在抓业务的同时指导精神文明建设,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建设形势,及时进行部署指导,使精神文明建设常抓、常议不断上台阶、见成效;二是健全学习机制。我局党组一贯重视干部职工的学习和教育,从1999年以来,坚持每年一月份为整训月,对全员实施在职培训,邀请市领导、有关专家学者围绕政治理论、环保业务、科技知识、法律法规、党风廉政等内容开展学习教育,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时,班子成员总是先学一步,不断强化全体人员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教育,坚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心实意为广大群众谋利益作为最大的人生追求;三是健全廉政机制,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廉政准则》,结合环保实际制定下发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惩治和预防腐败纲要》实施办法,使反腐倡廉工作分解到各个部门,齐抓共管,去年还制定下发执行了《福州市环保办事大厅局领导轮流值班制度》、《环保办事服务质量回访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到企业检查制度》,更进一步的加大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力度,着力转变机关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有力地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四是发挥群团作用。依托机关党委和工青妇组织,以创建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共产党员先锋岗”、“青年文明号”、“巾帼示范岗”、“职工之家”为抓手,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使全局各单位的争先创优意识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在积极投身于精神文明建设中不断接受教育,思想得到升华,在圆满完成环保各项工作中树立新形象,展示新风貌。
二、运用载体,开展“三优一满意”活动扎实有效
机关效能建设、政务公开和行风建设等工作是创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的文明机关和做人民满意公务员为目标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我局注重结合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抓好系统内的政务公开、效能行风建设等各项工作,其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多次作为典型在市直机关介绍和推广。一是以机关效能建设为载体,深化服务意识。依据机关工作实际,不断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先后建立了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等八项效能制度,对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起到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环境,通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我局及时出台了《市环保办事大厅管理办法》,对服务各窗口职责、窗口之间内部衔接等提出了更加具体要求,在环保办事大厅施行一站式服务,保证一个窗口收件,一个窗口出件,使每个投资者在办事大厅就能办理所有审批手续。为更好地给投资者提供便利条件,2006年又建立了电子自助申报系统和10种申报样本,分管领导深入现场,协同签发相关审批手续,大大缩短了办事时限,树立了环保窗口优质、高效、廉政的形象。二是以政务公开工作为载体,大力推进机关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了“六公开”、“六不准”制度,制定了《福州市环保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要求,及时公布建设项目审批验收、行政处罚、排污收费减免、环境监测、人事工作、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以及其它重要工作情况,扩大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健全政务公开的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等制度,增强了工作“透明度”,加大了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三是以行风建设工作为载体,强化服务质量。我局每年都聘请行风政风监督员,经常开展活动,年初对行风政风工作进行专题部署,经常进行检查。年底,把政风行风工作内容按照百分制细化成30个方面的内容。历年来,对直属单位和县(市)区政风行风工作的考评,平均都在90分以上,局政风行风领导小组要求广大干部职工不断认真听取群众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建议,改进工作作风,提倡温情服务,建立“绿色通道”,融环保执法于服务之中。通过“创绿”、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环保审批进社区等形式,增强群众参与环境管理理念,把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解决在基层,控制在萌芽状态。   四是以创建“先锋岗”为载体,提升窗口服务质量。2006年市环保办事大厅党小组,以创建“共产党员先锋岗”为契机,狠抓思想、业务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敢于叫响“我是共产党员”的口号,在工作中践行党的宗旨,大大提升了窗口为民服务的形象,成为福州市直机关第一批授牌窗口,其创建经验在授牌会上还作了典型发言。
三、立足本职,在完成环保任务中彰显精神文明成果
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为我局环保任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和智力支持,形成了业务、精神文明建设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良好局面。一是以“三江、四行业”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推进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民以食为天,民以水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的饮用水源安全是环保工作的首要任务。认真组织开展闽江、敖江、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解决农村垃圾、污水等问题,加强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保障各地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及时布置、深入推进纺织印染、建陶、石板材、畜禽养殖等“四个行业”专项污染治理,行业性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先后投资3300多万元,加强敖江流域整治,组织实施搬迁库区周边村民、实施水库清淤和生态恢复工程、拆除养殖场、建设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等300多项生态保护和防治污染措施,流域内的山仔库区和塘坂库区有了很大的改善,达到饮用水质标准。按照省、市政府统一部署,2005年开始了闽江流域水环境的新一轮综合整治工程,组织编制闽江流域福州段水环境保护规划,确定了流域水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完成年度整治任务,闽江福州段水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从2006年开始,开展龙江流域工业企业限期治理、城市污水管网、防洪排涝、清淤疏浚、饮用水源保护等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龙江流域水质有了明显改善。二是以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示范乡镇为突破口,逐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区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建成永泰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等一批国家、省、市级的生态示范区,以及闽清雄江黄槠林省级自然保护区、闽侯县道庆洲省级湿地保护示范点等。以优美乡镇创建活动为载体,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三是疏堵结合,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控制。编制完成畜禽养殖规划,划定并实施规模化养殖场的可建区、控建区和禁建区,指导养殖场合理科学选址,减轻养殖场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四是加大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按照中央、省、市文明办的工作部署,把创建“绿色社区”活动纳入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之一。我局结合“6?5”世界环境日,积极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共创建国家级“绿色社区”2个、省级8个、市级77个。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激发社区居民开展环境自治,把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提高社区环境管理水平与推动环保公众参与结合起来,以贴近群众、走进生活的形式,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倡导生态文明和绿色生活方式,推行绿色消费,解决社区环境问题。我局还开展了“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创建国家级“绿色学校”1所、省级13所、市级64所,通过创建绿色学校,大力开展中小学生的环境教育,提倡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通过新闻记者联谊会,办环保专栏、进行专题新闻报道,进一步加大环保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促进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我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有力地推动了福州市环保局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促进了环保整体建设水平的提高,但与上级的要求,与兄弟单位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在今后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指导的针对性,使我局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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