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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直机关工委开展“共产党员示范岗”暨争创“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

 一是统一“亮身份”。县直机关所有服务窗口和对外服务科室党员均设立“共产党员示范岗”,亮明职务、岗位职责、服务承诺等,集中上墙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争创先锋岗。按“共产党员示范岗”数量25%,设置“共产党员先锋岗”,对比例不足的单位至少设立1个“共产党员先锋岗”。县直各单位党组织制定具体考评细则,围绕党性觉悟、宗旨观念、纪律观念、业务能力、道德素质等方面评选“共产党员先锋岗”。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实行届期制动态管理,每届时间为1年,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和年终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撤销称号。四是注重宣传引领。通过网站、简报等宣传途径,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发挥党员模范表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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