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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亮、三创、三结合”——连江法院党建工作模式纪实

 连江县人民法院位于连江县凤城镇,下辖东湖、东岱、官坂、黄岐四个人民法庭。党总支下设七个党支部,其中四个支部分别由四个基层人民法庭组成,把支部建在法庭上,更好的引领基层法庭开展工作,促使党员更好地贴近群众服务群众。
近年来,连江法院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法院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正确把握党建要求与业务工作的关系,认真贯彻落实“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努力探索出“三亮、三创、三结合”的党建工作新模式,成效显著,连续在第一届、第二届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评选中取得该项殊荣。
“三亮”:亮明身份、亮出承诺、亮好形象
党员主动亮身份。强化党员服务意识,主动向社会、向群众亮明党员身份,接受群众监督,发挥党员示范作用。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任总支书记,政治处主任任总支副书记,并配备2名专职党务干部。在支部,三位副院长分别兼任机关三个党支部书记,四个人民法庭庭长分别兼任四个法庭党支部书记。从院长、副院长、主任、副主任到法庭庭长和一般党员都亮明自身的专兼职党务干部的身份,夯实了党建工作基础,强化了党建工作责任,提升了党建工作热情。广大党员干警在领导干部的带动下,主动亮明党员身份,诉讼服务中心的7名党员主动将党员身份和党员承诺亮明在服务窗口显著位置,执行局党员亮明“共产党员先锋岗个人”身份,时刻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投身到服务发展大局、服务群众和提升审判质量中去。
定岗履职亮承诺。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研究制定《连江县人民法院党总支目标管理和党员公开承诺实施方案》,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设定党总支目标管理,并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履行职责等五个方面作出公开承诺。全体党员根据《党章》规定的职责要求,结合自身的岗位特点,从政治理论学习、党性修养、作风建设、公正司法、廉洁执法以及为民服务等方面作出承诺。同时,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全院干警郑重承诺并履行司法廉洁和“一岗双责”要求,全体党员干警共同签订了“公正廉洁司法承诺书”,郑重承诺在各项工作中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严格执行廉政规定、加强纪律作风、规范业外行为。
司法服务亮形象。始终坚持群众满意标准,注重保持党群干群关系,树立党员司法公信良好形象。组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与各人民法庭和业务庭密切配合,每季度最少开展一次法制宣传活动,受到群众的欢迎。积极开展法制“六进”活动,依托东湖法庭,开展“法送山区、法护畲乡、山海和谐”活动,党组书记亲自带队深入小沧畲族聚居地释法答疑20余次,巡回办案5件,并向畲族群众赠送200册法律书籍。省级巾帼文明岗成员深入苔菉乡,开展“关爱妇女儿童,送法进万家”活动;省级青少年维权岗成员在琯头中学,举办“法制观念时时敲响,知法守法天天相伴”法制报告会;省级青年文明号成员深入潘渡开展未成年人法制宣传和“一对一”助学活动。“五五普法”工作成效显著,被评为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三创”:创审判业绩、创司法品牌、创先争优
党建引领创审判业绩。坚持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切实将党的先进性具体到法院各项工作之中。广大党员干警坚持接受党性教育,自觉用具体明确的审判质效标准明确党员的先进性,自觉向陈燕萍、詹红荔等全国全省优秀党员法官学习,自觉向本院“办案能手”、“调解能手”、“执行能手”等优秀党员学习,全身心地投入审判执行工作。2009至今,共受理各类案件11072件,审结10733件,审结率96.94%,其中,党员人均办案数142.5件,特别是2010年,在全体党员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案件质量与效率评估考核跃居全市法院第二名。
党建引领创司法品牌。坚持用推动科学发展的成效检验党员的先进性。通过科学谋划运作,党员干警齐心协力,打造出了四大司法品牌体系。一是量刑改革司法品牌。自觉深化全国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试点经验被省高院作为汇报重点在全国试点法院经验汇报会上介绍交流;庭审示范光盘作为量刑规范化改革培训教材,在全省法院推广使用。二是涉台审判司法品牌。全国首聘马祖居民担任涉台案件调解员,全省率先开展“百名法官进台企”活动,市县两级法院联合开展调解会。省高院认定我院为全省涉台审判示范点。三是诉讼服务司法品牌。坚持司法为民便民利民,在全县设立十一个巡回办案点,巡回审判工作多次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刊物《中国人大》和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刊物《人民政坛》报道。坚持服务保障乡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在福建省著名的历史文化名村——定海村成立“乡村法官工作室”,该村村民形象地称其为“乡村和谐的定海神针”。集服务、监督于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近年来先后被评为福州市集中排查化解涉法涉诉非正常访案件先进集体和平安建设先进集体。四是法院文化司法品牌。加强文化室、文化走廊、廉政网站、法院刊物等基础建设,丰富知识竞赛、体育比赛、学术讲座、参观调研等文体活动,法院文化建设成效显著,被省高院命名为首批“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党建引领创先争优。坚持用鲜活生动的先进典型诠释党员的先进性。在全院党员干警中不断强化创争意识,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舆论导向和浓厚氛围,创争成效显著,受到县直机关工委的肯定,并在连江法院召开全县“创先争优”活动推进会。在全体党员共同努力下,连江法院两度荣获福建省优秀人民法院,先后荣获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等19项市级以上集体荣誉;分别创建了省级青少年维权岗、省级优秀青年文明号、省级巾帼文明岗;黄歧、东湖两个法庭同时获得全省优秀人民法庭;法警队和立案庭分别被省法院推荐为全国级青年文明号和全国“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单位。涌现出一批“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福州市巾帼建功标兵”等优秀党员,全体党员干警中共有57人次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三结合”:党建与队建相结合,党建与审判相结合,党建与创争相结合
党建队建相结合。党建工作依托政治处开展,各项主题教育学习实践活动坚持党员和一般干警同参与、同学习、同贯彻、同落实。创新党建举措,配齐配强党务队伍。按照 “支部建在庭上、先锋亮在岗上、党旗红在院上”的要求,在四个人民法庭均设立党支部,努力把支部建设成为科学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战斗堡垒”。在此基础上,院党总支和各党支部按期开展换届及新增选举,为党建工作注入新鲜血液。始终坚持党员主体地位,凝聚队伍力量。严格按照民主程序,为9名党员领导干部解决了职级待遇,交流提拔了19名优秀党员干部担任中层正、副职以上领导干部,增强干部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建工作与队伍建设结合紧密,受到莅临连江法院检查指导工作的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罗志沙主任的充分肯定。
党建审判相结合。以提高党员素质为重点,不断深化学习型法院、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受到专程莅临我县调研的全省学习型党组织专题调研组的充分肯定。把握价值体系,注重学习实效。根据党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院党组把握住正确的政治方向,将党建工作与“人民法官为人民”、“创先争优”、“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把学到的知识充分运用到具体的工作实践中去,助推法院科学发展。注重工学结合,提升司法能力。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每月定期开展民、刑、行政案件庭审观摩,组织庭长、书记员、计算机专业人员授课等;09年来共安排187人次参加审判业务和党务工作培训,有效提升了广大法官和党务干部的业务能力。目前,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占总人数的80.6%,2名干警获硕士学位,1名干警正在攻读硕士学位,全力支持3名干警报读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2篇党建论文获县三等奖。
党建创争相结合。深化“五联三创”,健全“三级联创”机制。完善了以党组领导为中心、机关党总支抓机关党建、机关党总支和政治处共同引导法院党建的“一个中心两条线”工作思路,以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为主要载体,推动法院系统机关党建“三级联创”工作。凝聚群团合力,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坚持“党建带三建”工作机制,带动群团组织创先争优。院工会健全“职工之家”职能,每年均组织干警自编自导自演迎春联欢会,丰富干警业余生活。团支部充分发挥团组织的生力军和后备军作用,组织青年党团员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构建平安校园”法制进校园宣传活动,为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奉献青春活力,2011年被团县委推荐为福州市先进基层团组织。妇委会积极开展“关爱妇女儿童,送法进万家”活动,相继创建了县市省三级“巾帼文明岗”,全院还被评为福州市“三八红旗”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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