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市直党建

虚心听取意见建议 立行立改促进工作

    福州市审计局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阶段,始终坚持把边听边改、立说立改贯穿于整个教育实践活动的全过程,尽最大限度缩短学与改、查与改的时间差,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开好头、起好步、见成效。
    一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加强机关考勤管理,局领导干部和其他干部一样实行指纹打卡上下班,每月将考勤情况在政务公开栏上公开。加强领导干部外出去向的管理,领导干部因公事临时外出向办公室报备,因私事临时外出向局长报告,领导干部因公离开福州市和请假、休假等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市委实践办规定要求报批,局效能办强化效能监督力度,每周至少一次检查机关内部工作纪律执行情况,不定期到审计点上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并将检查情况在本局LED屏上进行通报。
    二是着力实现政府全口径预决算审计监督全覆盖。按照李克强总理提出的审计工作要实现全覆盖的要求,研究制定了《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创新审计工作方式方法,采取集中分析分散核查,审计项目实行财政审计和计算机审计“双主审”制,整合财政和部门及重点财政专项审计成果,安排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20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9个财政重点专项审计,三年内可对市直部门轮审一遍,实现审计范围全覆盖。
    三是加强审计综合分析工作。为深化审计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审计公共资金“守护者”,反腐败“利剑”“尖兵”作用,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切实加强审计综合分析工作,提升审计结果运用,更好地为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综合分析工作的意见》,提出关于深化思想认识,主动适应形势需求;完善工作机制,实行定期报告制度;规范文书载体,统一报告格式内容;加强质量管理,提升服务决策水平等意见。
    四是提升审计结果应用。为促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努力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在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告前,参照国家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格式出具审计结果。研究制定了《福州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审计结果报送的通知》。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反映的问题,未整改落实到位的,审计组继续跟踪检查,督促抓紧落实到位并将执行情况形成审计结果,通报给被审计单位,同时,审计结果将抄送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政府督查办、市政府效能办和主管部门等单位。
    五是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研究印发《关于开展近三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跟踪检查的通知》,开展对2011年以来所有审计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历年整改不力的专项资金以及审计查出问题较大的项目进行重点监督,进一步跟踪检查落实整改工作。
    六是加强对县(市)区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协管工作。为了贯彻落实《审计法》第十五条规定和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协管地方审计机关领导干部工作,加强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和审计队伍建设,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关于做好协管县(市)区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工作的方案》,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协管考察工作,根据考察情况和工作需要,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计机关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才交流、干部使用及审计业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