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后,省、市相继召开会议进行传达学习。11月18日晚上及11月19日下午,市规划局陈勇局长分别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及全局大会,传达十八届三中全会及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全局人员务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会议精神,全力推进规划工作。会议强调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2013年“编制年”、“管理年”、“服务年”基础上,进一步在规划编制、规划管理、规划服务上下功夫,努力使城乡规划工作更上一个台阶。为切实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会议精神,会议提出以下初步贯彻意见:
一是推进福州新区规划编制,引领城市空间发展。加快编制完成福州新区空间发展规划纲要,在此基础上启动福州新区总体规划及综合交通规划,长乐、福清启动区规划等编制研究工作,将规划编制范围由市区扩大到福州新区。二是继续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城市景观形象。完善各类规范,进一步细化、深化导则,形成对景观综合整治更为有效引领的技术性文件。加强对各区重点项目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根据编制的城市色彩规划、城市雕塑规划、城市特色风貌规划以及闽江两岸景观提升规划,科学引导福州景观建设。三是加快做好旧屋区改造工作,改善城市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三年旧屋区改造计划的要求,稳步推进我市旧屋改造工作有序开展。提早介入,主动服务,加快规划审批进度,继续实行“急办件”制度,对旧屋改造项目提供“绿色通道”。四是推进规划审批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通过完善修订规划法规和技术规范,提高规划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事项要点、流程的标准化建设,提高规划管理效能。五是严格开展规划监察,确保规划依法实施。加强批后跟踪管理,坚决治理违法建设,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确保我市城乡建设的健康发展。六是要立足当前,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要加强统筹协调,坚持 “一线办公”,实行分区挂钩联系制度,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督查落实,推动规划编制、管理和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为福州新区开发开放建设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