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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开展效能建设月活动

    市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机关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始终坚持把建设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委机关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自觉执行机关管理和机关效能建设有关制度规定,注重纪律和作风养成,在国资监管和服务企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较好成效,总的情况是好的。但在机关日常管理和作风养成上,确也存在一些遵守纪律不够严格、作风养成不够一贯、工作任务完成不够优质高效等问题,为了进一步健全机关管理制度,夯实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委主要领导在2013年5月2日的委办公会上提出在委机关开展效能建设月活动的要求,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决定从5月8日开始,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委机关集中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月活动。主要措施是:
     一、各处(室、部)要健全处室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周一下午由各处(室、部)召集本处(室、部)干部职工包括公勤人员会议。①学习有关文件或本职业务;②传达上级或本委有关会议精神并研究贯彻意见;③回顾上周工作暨安排本周工作;④沟通其他情况或工作。
    二、切实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管理。严格考勤,严格请销假,严格外出管理。同时,按照市效能办的要求,认真督促检查机关工作人员“六不准”落实情况、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其他有关机关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
    三、遵章守纪,埋头实干,高效优质完成工作任务,在创先争优等工作中奋力争创好的成绩,以实际行动树立和维护国资委机关的良好形象。
    四、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委领导和委机关各处(室、部)负责人对所分管或负责的处(室、部)的作风和效能负责。一要重视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二要带头执行机关效能建设和机关管理的制度规定;三要尽职尽责,敢抓敢管,一以贯之地抓好所分管或负责处(室、部)人员的作风养成。
    五、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纠正违反规定的行为。委效能办、委办公室、委机关党委要密切配合,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违反机关效能和作风建设的问题,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工作挂钩,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对被市效能办在明察暗访中发现的违反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分管领导和负责人也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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