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环保局举行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局各分管领导与分管处室、单位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责任书明确了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及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承担的责任。各级领导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环保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责任书明确要求,要严格落实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及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要加强廉政教育,建立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要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要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要落实定期报告制度。由驻局纪检组监察室、机关党委、人事处牵头组织对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处室、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责任书的签订,是市环保局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环保系统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于进一步明确局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强化局各级领导的责任意识,推进环保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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