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老干部局认真贯彻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若干要求
近日,福州市委老干部局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贯彻落实办法,研究制定《关于贯彻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若干要求的实施细则》,提出了5个方面24条具体措施。
《细则》要求,要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每年确定1-2个局重点调研课题,局领导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3个月,多到困难多、情况复杂、离退休干部集中的地方调研,局领导调研随行人员不超过2人,县(市)区或市直单位陪同人数1-2人。
要改进会风、文风,提高工作水平。压缩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模,坚持开短会、说短话,减少发文数量,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尽量采用电子文件传送,事务性通知用电话传达。
要厉行节约、注意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公务出差、会议经费预算和审批制度,非在榕老干部工作人员来榕公务,接待从简;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指定厂家修理,节假日按指定地点停放,严格控制车辆耗油量。
要坚持各项行之有效的制度。坚持走访慰问老干部、联系老干部制度,进一步完善帮扶机制,落实与挂钩扶贫点的帮扶制度,加强信访工作制度,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要注重激励关怀、加强监督检查。关怀干部职工,努力营造民主、和谐、平等、互助的机关氛围;局领导和处室负责人要带头执行《细则》,并作为年度述职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纳入日常工作督查,同时欢迎县(市)区委老干部局监督。每年年底检查执行情况,向局务会议汇报,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