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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税局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优化服务促税收

    一是抓早抓紧抓实组织收入工作,在服务经济发展上有新作为。认真落实组织收入原则,深入开展税收与经济相关指标对比分析,努力查找新的税源和新的增长点。加强对组织收入目标考核,强化对收入进度的跟踪和监督,牢牢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性,确保税收收入应收尽收,努力完成省局和福州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收入任务。 二是提升纳税服务质量和水平,在促进征纳和谐上有新成效。继续落实“客厅”服务理念,加强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积极评选“星级办税服务厅”,营造更加便捷和谐的税收软环境。依托信息化技术,扩大网上办税业务范围,试点推行发票网上核销和车购税自助终端服务,市民今后买车可以直接在4S店自助申报缴税。依托税法咨询维权中心探索法律服务新方式,通过专人负责、电脑记录、限时反馈的方式,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专业的税法咨询维权服务。2013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纳税服务质量回访工作,通过专门开发的“下户任务管理与服务回访系统”,由专职的纳税服务回访员对税务人员的下户工作情况进行回访,了解纳税人的意见、建议和诉求,从机制上解决下户不规范和可能存在的不廉洁行为,促进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三是规范税收执法,在推进依法行政上有新进展。继续推行说理式稽查执法文书,通过文书的创新和规范,进而推动整个稽查执法程序的规范。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查找征管工作中的薄弱点、风险点并加以整改,以提高执法准确率,降低执法风险。加大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力度,增强税务稽查的震慑力,并把整治虚假发票与税收专项检查、大案要案查处、重点税源和常规性税收检查相结合,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税必查票”,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社会经济环境。四是深化征管改革,在提升税收管征质量上有新突破。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按照落实税收风险管理和扁平化管理的要求,将现行税收管理由管理纳税人转向管理税源,逐步构建起适应发展需要的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同时拓展信息管税思路,做好涉税信息采集工作,全面加强和规范对漏管户、停业户、非正常户和注销户的管理。掌握、分析和应用已建成的行业模型,及时发现企业销售额以及税负等监控指标的异常情况。同时通过与工商、地税等政府部门间的配合,充分利用第三方信息开展行业调研、评估,提升税收管征质量。五是改进工作作风,在队伍建设上有新思路。认真传达落实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秉承“为民、务实、清廉”的党的作风,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廉洁自律工作。领导干部带头改进文风会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巩固好、发扬好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真正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树立国税部门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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