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围绕“三重三学”,多措并举,掀起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的新高潮。
一是重实质,原原本本学。深刻理解“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的内涵,将学习市委工作会议上杨岳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关于进一步弘扬优良传统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意见》、市两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若干文件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与践行“八项规定”相结合,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精神上来。
二是重实效,结合工作学。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契机,认真梳理中央“八项规定”涉及机关事务管理职能的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会议保障、公务接待等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办事流程,研究出台《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贯彻“八项规定”、反对铺张浪费的实施办法》。同时,以廉洁过年为契机,局领导与处室负责人分别签署《廉洁自律承诺书》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
三是重作风,深入研讨学。大力弘扬“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办有回音”的优良作风,重点抓好资产管理、资金分配、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等关键领域作风建设,不定期对食堂、会堂、车队和采购中心等窗口单位作风建设情况开展明察暗访。汲取机关单位超标准接待等典型事件引发负面影响的教训,深入共建单位鼓楼区龙峰社区以及本局干部所驻的闽清县过洋村、北洋村“结对共学”,共同思考如何更好遏制“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下的奢华”等奢靡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