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推动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推进财政各项事业发展,近日市财政局制定下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通知》,紧密联系财政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在更高层次上推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推动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一)培植壮大财源,推动财政收入上新台阶。按照党的十八大作出的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公共财政体系的战略部署,处理好生财、聚财、理财、用财的关系。完善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优化财政收入结构,持续推进财政收入质与量的同步提升。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性与能动性,认真研究各项税制改革对我市财政经济的影响,积极提出应对措施和解决办法。保持政府合理投资规模,着力拓展消费需求,在增强消费能力、优化消化环境、培育消费热点等方面构建长效机制。坚持项目带动战略,加大招商引资扶持力度,支持总部经济,推进“三维”对接,实施“回归工程”,引导前景好、带动力强、关联度高的企业项目落地,培育新的收入增长点。
(二)优化支出结构,增强公共财政保障能力。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妥善处理民生之需与财政长远保障的关系,集中财力办大事,着力提高财政投入的效益和质量。大力支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及资源整合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和放大效应,增强科技创新驱动作用,推动构建技术创新体系,加快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发展,加速发展现代农业,加大对海洋、旅游、创意、航空、金融、现代物流及服务外包等第三产业的扶持力度,做大做强现代服务业。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公共服务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根据市委、市政府“坚持事关民生的财政支出优先保证”的要求,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公共财政支出更加突出的位置,稳步提升民生支出总量和占比。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确保教育支出比重达到中央和省的要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提升就业质量。巩固和发展全民医保成果,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支持“米袋子”、“菜篮子”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对城乡低保等困难群众的财政补助,不断提升社会保障能力。发挥财政收入分配职能,推动实现居民收入倍增目标。丰富市民精神文化生活,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推动文化强市建设。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和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数字城管网格化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创造宜居环境,打造美丽幸福福州。围绕大都市区建设目标,推进城市综合交通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抓好马尾新城建设和朱紫坊、上下杭、烟台山等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坚持生态立市,鼓励节能减排,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城市公交事业发展,开展交通秩序整顿,提升内河水系,建设花城、绿城、水城,持续推进文明城市建设,打造美丽福州、有福之州。
(四)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持续加大对下转移补助力度,提高基层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扩权强区,放权让利,支持县域产业发展,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共同做大市级工业园区,加快产业集聚。支持市区旧屋区和城中村密集区的改造,加快中心镇和精品示范村建设,加大力度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五)增强创新活力,推进财政管理改革。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建立科学完整、结构优化的政府预算体系,不断健全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机结合的机制。强化预算支出执行,完善预算支出责任制度和执行通报制度。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全面加快实施“公务卡”制度。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预算绩效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扩大预算公开范围,增强财政预算透明度,开展“三公”经费公开前期准备。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