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建立健全预防平安机制 加强道路安全畅通建设
近年来,随着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省会中心城市,我市机动车和驾驶人保有量迅猛增长,道路交通保安全保畅通工作面临着巨大挑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平安建设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努力解决交通安全出行这个基本民生问题。市公安局党委把提升交通管理工作水平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提出了交通管理科技化、智能化、信息化的工作目标。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交巡警支队党委团结带领全体干警开展大量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和意见。在推进工作过程中,各级交巡警部门积极发挥主力军作用,以“五整顿三加强”、“创建平安畅通县区”、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大会战活动为主线,以健全机制为抓手,努力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是健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机制。市政府成立由14个部门组成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巡警支队,日常工作由支队承担,实行三项制度。即交通安全局季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由市领导主持研究部署预防交通事故的重点事项,每年都下发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和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方案,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的交通安全主体责任;领导小组14个单位联络员会议制度,每个月总结讲评市政府部署工作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需要相关部门配合的事项进行磋商,面对面地协调解决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专家组督导制度,适时对重点区域预防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并帮助解决问题。
二是健全预防交通事故隐患整治机制。支队将排查整治道路隐患作为预防交通事故的重要举措,2008年至2011年,按照规定标准排查并组织安监、交通、公路、建设、财政等部门复核,确定市级督办整治危险路段53处、县级督办整治危险路段122处、临水临崖隐患路段646处。针对324国道福清路段、闽侯路段、104国道连江路段、马尾路段、203省道长乐路段一次死亡3人交通事故多发的问题,支队组织专家组会同当地有关部门深入研讨对策,提请当地政府在国、省道设置了94.1公里中心隔离设施,在临水临崖路段设置了175.1公里防撞墙、41公里波形护栏。其中福清市政府投入1200多万元专项资金,在324国道福清市40多公里路段全面设置了中心隔离护栏,杜绝较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是健全预防交通事故研判警示机制。市局每周召开交通警情分析例会,每月通报全市交通事故形势,及时分析重点区域和各条国道、省道的交通事故特点,并对事故多发区域实行红、黄、橙三级警示,促进辖区公安机关认真研究交通事故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整改突出问题。支队每月召开预防交通事故工作推进会,对各地工作进行研讨,分析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道路线形、时段等各种因素,指导各地增强预防交通事故工作的针对性。
四是健全预防交通事故部门联动机制。各级交巡警部门会同交通运管、城市执法、安监、军车监理等部门建立了长效整治和信息共享制度,每月将公路客运车辆、出租车、公交车、危化品运输车、军警车交通违法情况抄告主管单位,督促加强驾驶员管理;会同交通运管、安监部门联合开展“四个一批”客运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确定了重点整治的9家客运企业、82名客运驾驶员、90辆客运车辆、5处公路危险路段;会同交通运管部门强化对客运场站的监管,督促落实客运车辆“日趟检”、驾驶员资格审查、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避免“带病车”和超员车辆上路行驶,并对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行GPS信息互联互通,实时监控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行为,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信息通报签收率达100%;会同教育部门联合开展校车专项整治,对全市811辆校车和驾驶人进行摸排登记、逐一建档,由辖区民警采取实名制管理,杜绝了非法营运的“黑校车”和校车交通死亡事故。
五是健全预防交通事故第一道防线机制。严格落实机动车注册登记规定,杜绝拼装车、走私车违规上牌问题;严格落实报废车辆和临界检测车辆的登记造册、定期通报、友情告知、上门催办等制度;严格落实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全面实行智能化考试和考生指模采集比对、考试全程监控等管理措施,并于2011年2月出台《福州市机动车驾驶人申领和考试工作管理规定(试行)》,每月对全市96所驾校进行综合考评,同时落实对3年以下驾龄发生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死亡事故的驾驶人培训和考试情况倒查制度,促进驾校提高培训质量;持续开展“流动车管所”活动,深入边远乡村为摩托车上牌、摩托车驾驶人考试进行上门服务。
六是健全预防交通事故基层协作机制。我市所有县(市)区政府均成立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由属地交巡警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因地制宜开展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全市187个乡镇(街道)及国省道沿线的重点乡村均指定1名干部担任交通安全信息员,与辖区派出所民警对接,实行“一村、一警、一干”的“点对点”管理模式,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触角延伸到每一个乡村。
七是健全预防交通事故重点整治机制。针对容易引发交通死亡事故的重点车辆、重点路段、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持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对于摩托车,主要整治无牌无证、载三人、不戴安全头盔等,3年来共查处77.8万多起,拘留2300多人;对于客运车辆,主要整治超员、超速、不按规定超车等,3年来共查处85.8万多起;对于国省道,实行“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的勤务制度,并在3条国道的市际交界处分别建立交通整治区域联动制度;对于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实行夜间禁止客运车辆载客通行;对于旅游景区道路,提请市政府组织开展交通安全评估,每逢节假日都专门制定交通安全管制预案;对于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疲劳驾驶、超速、超员等五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大会战为契机进行集中整治,并且专门制定考评办法,每周通报各地查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