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市直党建

市司法局创建平安先行单位工作显成效

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律援助等各项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先行单位”创建工作,被市委综治办表彰为全市第一批“平安先进单位”。其主要做法有: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创建平安单位工作的组织领导
作为市综治成员单位,自觉把落实综治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摆在重要位置,做到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综治工作,认真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政策,不断提高对综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综治工作责任书的要求,成立“平安先行单位”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助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还把工作职责和目标责任落实到机关各处室、各县(市)区司法局,定期开展检查指导,年终实行考核评比,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强化人民调解功能,努力发挥社会化解矛盾基础性作用
一是健全完善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加强敏感时间多发的各类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15799件,其中调解成功15074件,调解成功率为95.4%。二是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会同市综治办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要求在矛盾纠纷多发的行业部门,循序推进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三是健全完善《人民调解法》配套制度。贯彻中央综治委等16部委下发的《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指导意见》,草拟《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构建与“大调解”衔接机制的若干意见》。在仓山区、闽清县先行先试“检调对接”机制的基础上,11月11日,联合市检察院召开了全市检调对接推进会,为探索我市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迈出坚实的步伐。四是不断巩固完善医患纠纷调解机制。目前,市医调中心已接访医患纠纷投诉269件(其中涉及患者死亡的重大纠纷104件),立案120件,结案109件,结案率为90.8%。市医调中心在现场应急处置、疏导患者情绪上始终保持中立第三方角色,为我市创建“平安医院”、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作出有益的突破。初步探索化解医患纠纷的32字工作方法(即:迅速反应,冷静介入;引导调解,预防激化;坚持原则,灵活处置;案结事了,不留尾巴),受到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着力防范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
一是落实社区矫正队伍保障机制。着眼建立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配强配齐社区矫正工作人员317人。二是落实社区矫正经费保障机制。与市财政局联合行文,明确规定了社区矫正专项经费按照社区服刑人员人均1500元标准列入县(市)区财政预算,把有限资金向基层倾斜。三是落实社区矫正规范化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学习《刑法修正案(八)》及配套司法解释,紧紧围绕“衔接、监管、教育、帮扶”这个核心,制定出台衔接接收、监督管理等工作流程的规章制度,积极规范“调查取证权”的行使,把禁制令的具体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工作效力。
四、履行安置帮教工作职责,积极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目前,全市共有安置帮教对象15145人,其中刑释人员12922人、解教人员1146人、解除社区矫正1077人。共有147名符合低保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已办理低保手续,实现了应保尽保。为解决“三无”人员和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问题,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已于10月底建成集食宿、教育、培训、救助为一体的过渡性安置基地“曙光中途之家”。各县(市)区的过渡性安置基地正积极推进中,已建安置帮教就业基地28个,安置就业157人,各县(市)区政府还对安置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的企业予以资金补助。
五、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保障职能,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进一步创新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联合市委宣传部制定了福州市“六五”普法规划,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流动人口、农民工、青少年等专项法制宣传活动,推动福州法治社区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法治文化广场建设。开展以“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榕城”和“管理创新与法治保障”为主题的大学生法律辩论赛及征文活动,深化法治创建活动。二是进一步强化公证法律服务。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土地承包等涉及民生和涉农事项主动提供全方位公证法律服务。截止10月份,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163751件,收费4309万元,继续在全省保持领先地位。三是进一步拓展律师业务。组织律师为我市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提供律师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全市101家律师事务所共有执业律师808名,共办理各类案件6300件。组织律师参与复杂疑难纠纷的调解,参与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依法疏导或帮助上访群众反映问题等,共参与信访接待2000多件,接待信访群众法律咨询3600多人次。四是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300多件,提供法律咨询7000多人次。继续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共组织10场大型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分发宣传资料3万多份、宣传画2000多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00多人次,对群众关注的婚姻家庭、妇女儿童权益、人身伤害赔偿等问题进行一对一的解答,受到广大市民的好评。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