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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城乡建设系统、市委组织部、市水利局、市市容管理局、市卫生局等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评动员会议”精神

市直城乡建设系统由机关领导干部和系统志愿者组成45个检查组,每周不少于两次对主要道路及重要路口,公园、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周边道路,图书馆、政务大厅、公益设施等进行检查,并每日报告检查情况。同时组成10人的督察组,每天轮流值班至晚上10点,负责及时对市区二环以内主次干道巡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处理。对不及时报告、不认真巡查、不主动整改的相关责任人实行效能告诫。
市委组织部要求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认真对照《测评体系》的标准要求,按照责任分工,围绕当前创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梳理、分析原因、研究对策,严格落实责任。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养成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习惯,示范引导亲朋好友做文明人、讲文明话,积极配合文明城市迎检工作。
市水利局提出要以防汛救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全国文明城市迎评工作。实行党组负总责,党组副书记具体抓,局办公室、机关党委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进行拉网式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每周通报检查督查情况。突出抓好水利窗口单位及闽江下游水域打击采砂和连家船整治等重点环节的整治工作,巩固提升前期整治成果,不留隐患、不留死角。结合社区共建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居民群众对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协调配合,确保不出问题。
市市容管理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创建工作会议提出的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以推进占道摊点整治为重点,强化渣土违法运输的联合执法整治,加强市、区内河保洁管理和对内河乱扔乱倒行为巡查的执法力度。要求全市城管执法队伍在具体执法中,坚持查处与引导、教育与处罚、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树牢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推进文明执法。
市卫生局召开全市卫生系统“三城同创”工作迎评动员部署大会,指出各单位主要领导需切实履行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增强抓好创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谁丢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加大上路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巩固达标路段,整治未达标路段。各医疗机构要对照标准,逐一落实。要严格按照责任追究有关规定,对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市供销社召开机关全体人员会议,认真传达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评工作会议精神,提出四点贯彻意见:一是抓好福州果品批发市场环境卫生管理,督促果品批发商文明经营;二是抓好福州城区废旧物资回收店经营规范化管理,检查纠正废旧物资回收占道经营和店外店现象;三是抓好市社机关及所属企业的效能建设和内部卫生整治;四是积极配合共建社区做好辖区环境卫生整治和文明交通劝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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