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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全面实行“公推直选”

市检察院在全市率先开展机关党委“公推直选”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又在机关21个支部(总支)换届中全面实行“公推直选”。主要措施:一是专门制定《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支部(总支)换届选举方案》,明确换届选举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燕培对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换届工作开始前,机关党委召开扩大会,对支部(总支)换届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支部(总支)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深入思想发动,统一认识。正式选举前,机关党委又召开支部(总支)组织委员会议,对选举工作的程序、方法等进行培训。三是严格工作程序。通过党组织推荐、党员自荐、党员联名推荐和无记名投票等方式产生各支部(总支)的委员及书记、副书记预备人选。在此基础上,召开支部(总支)党员大会,直接选举出组织满意、党员公认、群众拥护的机关支部(总支)领导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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