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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倡议机关干部“文明交通 绿色出行”

     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城区交通拥堵整治行动部署,日前,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向机关干部发出“文明交通 绿色出行”倡议书,引导机关干部争做“文明交通 绿色出行”的宣传者。主动学习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主动向身边人员宣传交通法律法规,讲解交通安全常识,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行车,倡导禁骑超标电动车、无牌电动车,倡导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和非机动车过马路遵守交通信号等文明行为,为“文明交通 绿色出行”营造良好氛围。争做“文明交通 绿色出行”的践行者。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和《2016年福州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及实施方案》等交通法律法规,行车做到互相礼让,不乱变道、不乱加塞、不乱开远光灯、不乱停车,过人行道或十字路口减速慢行,小刮蹭快处快撤;行路做到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在机动车道内行走,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禁止骑驾超标电动车、无牌电动车,骑驾非机动车不上机动车道行驶,展示机关工作人员良好的文明素养。争做“文明交通 绿色出行”的倡导者。带头遵章守纪,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带头践行绿色出行,主动减少私家车出行,多选择公共汽车、地铁、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率先垂范,带动更多人文明出行、绿色出行。主动落实福州市出台的缓堵工作措施,主动参与、服务福州市缓堵项目硬件建设;主动劝导与“文明交通 绿色出行”不协调的各种行为,积极主动参与“文明交通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和各类交通文明公益活动,为构建文明安全的交通秩序倾心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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