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召开在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期间“文明交通 绿色出行”动员会议,下发《关于做好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期间“文明交通 绿色出行”的通知》(榕直工委明电〔2015〕13号),号召市直机关党组织积极响应“文明交通 绿色出行”,服务青运、奉献青运,展现福州城市文明形象。一是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充分发挥机关党建自身优势,采取集中组织学习、搭建活动平台等多种形式,加强“文明交通 绿色出行”宣传教育,倡导步行、骑车、乘坐公共公交等绿色出行方式,组织动员本单位机关党员主动参与“文明交通、绿色出行”“交通文明劝导”、交通“235”行动等,压缩自驾出行,倡导绿色出行,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展示我市机关党员的素质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直机关党组织及时向本单位党组(党委)汇报《倡议》精神,研究开展“文明交通、绿色出行”活动方案,抓好组织实施,确保本单位在青运会期间,减少50%以上的车辆出行,通过集中接送和乘坐公共交通等方式,最大限度控制公务车辆出行。市直机关党员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绿色出行文明交通的表率,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用自己的行动带动更多的人参加到活动中来,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和文明秩序。三是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运用内刊、网页、宣传栏、短信平台、LED屏幕等平台,宣传“文明交通 绿色出行”的重要意义,组织引导市直机关党员积极做好环境卫生、交通疏导、志愿服务、接待服务等服务工作。坚持正面宣传,对活动中涌现的好典型、好事迹,及时进行总结、宣传、推广,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让机关党员学有榜样,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四是强化督查,推动落实。市直机关工委将把倡议“文明交通 绿色出行”情况和取得成效列入机关党建绩效考评内容,并在青运会期间适时组织人员对“文明交通 绿色出行”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曝光落后案例,推动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