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市直机关干部职工在文明城市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根据市委文明办《关于开展“不闯红灯从我做起,做文明有礼的福州人”文明交通宣传活动的通知》(榕文明办〔2013〕23号)精神,结合市直机关实际,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于6月3日下发通知,部署在市直机关开展“守交规,我垂范”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市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结合单位实际,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了“守交规,我垂范”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深入动员。各单位纷纷召开党员(扩大)大会或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通过集中学习文件、文明交通倡议书以及开展专题讨论、交流探讨等形式,使此项活动深入人心。市工商局举办“不闯红灯从我做起,做文明有礼的福州人”道德讲堂,通过观看文明交通公益短片、谈心得体会等方式,引导干部职工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养成不闯红灯,文明出行习惯。
二是发出倡议。许多单位党组织向机关党员干部发出倡议,要求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交通专项整治工作中走前头、做表率。如,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科技局、市编办、国家统计局福州调查队等单位向全体干部职工发放“守交规,我垂范”活动倡议书,市民族宗教局组织干部职工举行“守交规,我垂范”文明交通签名活动,号召党员干部提高认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作文明交通的拥护者和践行者。
三是广泛宣传。各单位充分利用本单位的宣传栏、局域网、LED屏、遵德守礼提示牌等媒介广泛宣传,如市农办、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商贸局、国家统计局福州调查队等单位在内网、宣传栏、LED宣传屏上制作以遵守交规、文明出行为主要内容的文明标语进行广泛宣传,扩大教育覆盖面,积极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良好舆论氛围。市委办公厅专门制作以“珍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的PPT宣传片,在内部网络的机关党建栏目中播出,以生动活泼、直观易懂的形式推进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开展。
四是志愿服务。各单位不仅带头宣传执行有关规定,还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的作用,积极参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发动党员志愿者到结对社区、就近交通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劝导。如,市水利局结合“三结对三服务”活动,组织党员志愿服务队深入社区、学校等地发放“不闯红灯从我做起,做文明有礼的福州人”文明交通宣传材料;市水利局、市编办等单位组织党员志愿者到就近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劝导,以自身的规范行为和良好素质感染和引导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树立市直机关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