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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在市直机关部署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

 为大力宣传雷锋精神,倡树社会文明新风,近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下发《关于在市直机关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通知》,对市直机关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做出部署。
《通知》指出,要充分认识和把握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深刻理解雷锋精神的本质,倡树文明新风,提升道德水平,建设先进的机关文化,着力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为建设开放、文明、和谐、幸福的新福州贡献力量。
《通知》部署了推动市直机关学雷锋活动常态化的五项举措。一是每年3月5日前后,充分发动机关党、群、团组织集中开展各种形式的学雷锋实践活动,从身边事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弘扬传统美德,弘扬雷锋精神。二是在市直各单位建立市直机关“道德讲坛”,充分发挥市直各单位已有各类讲坛、论坛、党课、辅导会等作用,以整合提升或新建相结合的方式,开设本单位“道德讲坛”,使用市直机关统一标识,全面推进机关“道德讲坛”各项自主活动。三是深入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主动融入省、市“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主题系列活动,结合开展以“大调研、大下访、大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活动,拓展市直机关“三结对三服务”、“万名党员干部进社区进家庭”等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推动各级机关和党员干部下基层接地气、察民情办实事、促“三为”强作风。四是立足岗位,广泛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深入开展“学厦航”、“双争”活动,深化创建“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五是大力表彰选树先进典型,树立和宣传新时期雷锋式模范人物,充分发挥典型带头带动和激励作用。
《通知》强调,要加强学雷锋活动的组织领导,坚持活动开展与长效机制建设并重,科学统筹安排,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推动学雷锋活动自觉化、常态化、大众化、持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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